无标题无名氏No.68241522
2026-03-09(一)09:58:47
ID: 7aFKFjO (PO主)
(批注)
很能理解原作者对于王教授喝酒打牌等恶习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但用“狗改不了吃屎”这种粗俗说法,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太伤他了?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愿,我是否该酌情修改?
(正平注:伤你妹个头!史家据事直书,一字不改!)
这篇便是陈教授的“绝笔”了(我整理陈氏见闻录系列并不按照时间顺序),他和其妻子于不久后某海滨渔村的任务中牺牲(或说殉职?),明德并没有找到他的骸骨,我也没有。
有些东西恐怕永远不会回来,但这是好事。如果旧日的梦魇与灾祸仍然会追上我,我恐怕……
……我恐怕已经没有勇气再逃走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8254312
2026-03-11(三)02:05:52
ID: 7aFKFjO (PO主)
>>No.68249569
是的,主角爹妈都尸骨无存(生死不明,那确实是死了)其实这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主角哥再多活两年,就已经能活过他爹妈了()
匠人【陈氏见闻录】王明仲No.68309231
2026-03-19(四)00:30:24
ID: 7aFKFjO (PO主)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陈氏见闻录》将无限期停更,本篇为完结篇。《匠人》篇的资料部分来自于陈秉教授的笔记,其余内容由我补全。
在下王明仲,《鬼牌》事件当事人,是陈秉教授的昔日的同窗,同事,搭档,对头与至交好友。我也算在前些篇幅中出场过不少,虽说其中内容充满了对我的污蔑,但斯人已逝,我也没法和一个死人计较。
陈秉的作品就像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的同时把“辛酸泪”全留给了我。我不打算像他一样对事件做出过多的评价和推测,所以一切论断,皆由后人评说去吧!
无标题无名氏No.68309236
2026-03-19(四)00:31:20
ID: 7aFKFjO (PO主)
以下为我选取的,与鬼牌事件有关的三个典型案例,请诸位酌情阅览:
■年一月四日,兰陵县,林某于旧货市场购买了一本古籍,书中自带了一份灰白色的硬薄片作为书签。三日后林某被发现死于家中,死状凄惨,直接失去了他的左肱骨和一根肋骨。事后查验,该书签的材质由某种不明生物的骨片制成。
同年三月九日,费县,张某从家族中某位长辈处继承了丰厚的遗产,其中有不少工艺品,包括一枚骨笛和一把骨梳。继承遗产后张某感觉时常身体不适,于是去往当地某医院。大约一个半月后,他被发现死在了病房内,其死状清奇,尸体像是被腰斩一样一分为二,盆骨消失的同时,头颅还不知所踪。
同年五月十七日,东海县,许某在马陵山附近捡到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其剑柄由骨制成,许某将剑带回家后时常感受到一阵心慌和腿脚酸麻,于是携宝剑回到马陵山,将宝剑遗弃在了山中。其正准备离开时遭遇了毒蛇,许某拔出宝剑斩断毒蛇却不幸被咬。最终许某无生命危险,但被咬中的右腿坏死,最终截肢。手术时,那条被截下的腿出现了某种异变,许某或许因此并未像先前案例一般死于非命。
同年八月■■日,鬼牌事件发。
其余案件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暂且不表。
无标题无名氏No.68309240
2026-03-19(四)00:32:00
ID: 7aFKFjO (PO主)
书签,骨笛和骨梳,骨柄宝剑,以及《鬼牌》事件中的骨牌均做工精良,步骤繁杂,其上还刻印着同一种神秘的符号,似乎出自同一人之手。我校民俗系正对此展开研究,目前尚不清楚该符号是否代表某种寓意,又或是代表骨器的制作者。
东海县事件中的受害者许某目前位于明德附属医院治疗,其出现了神志不清,谵妄和幻觉等症状,目前医师尚不清楚这些现象是因蛇毒还是骨柄宝剑的影响所导致。
值得一提的是,事后明德安保部前往现场寻找骨柄宝剑时,恰好发现了那条毒蛇的尸体。那条毒蛇被整个掏空,其中的骨头不翼而飞,和前些案件的死者们的尸体如出一辙。
无标题无名氏No.68309243
2026-03-19(四)00:32:17
ID: 7aFKFjO (PO主)
本篇内容就要这里,我还要去处理一些陈秉教授的身后事。他那位从我家乡赶来的幼弟简直没法交流,见我简直像见了杀父仇人一般,真是无法理喻,亏我当初还想过让陈秉介绍他来当我的学生。
无标题无名氏No.68309252
2026-03-19(四)00:33:26
ID: 7aFKFjO (PO主)
(批注)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巧合之事呢?为了防止我无意中写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语,本篇的批注由陈默先生执笔。
(端正的字迹有些颤抖,作者大抵是在憋笑)
看样子,这次的推测环节要由我负责了。我很好奇,为何这些案例中死者缺失的骨头都各不相同。这位工匠是想玩什么拼好人的游戏吗?他的目标又是什么,制取一只骷髅王对明德安保部哈气?还是收集更多的原材料?但以我的经验来看,如果只有作为原料的骨骼,没有作为媒介的血液或者肉体,很难做出什么有趣的东西吧?
也不排除他是个收集爱好者,只不过收集的恰好是一些“小骨头”制成的工艺品而已。将这些宝贝扔出去打窝吸引受害者,随后获取更多原材料,制作更多的有趣小玩意,可谓是生生不息,源源不绝……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极低,但历史上连人头都能成为收藏品,谁知道这位匠人是怎么想的呢?我对此很感兴趣,下午的时间让阿平找王明仲馆长批个条,带我去参观一下吧。
剩下些不成熟的推断,我还需要再调查一番再下结论。以及后续如何了呢?我指正文最后一段。我很好奇,以王馆长的脾气,他和某位枉为人父的家伙总有一个要挨打吧?就此来一场自由搏击也说不定,真是可喜可贺啊,我为阿平道喜。他们最好打的两败俱伤,毕竟我承认就算是面对现在已经年近古稀的王馆长,我也希望他被暴打一顿。
(秀逸的字迹)
无标题无名氏No.68309254
2026-03-19(四)00:33:46
ID: 7aFKFjO (PO主)
正平注:此乃驱虎吞狼之计?还有,往山中放生宝剑有机会触发斩蛇成就?这太酷了,我高低得去试试看。至于什么只留后人评说,我看王老贼当时就是被脏东西纠缠久了,没有心力去分析了吧?
……等等,为何我感觉上篇些许人名有点眼熟?
沂河事件与澄清【遗事集】陈琛,陈默No.68341570
2026-03-23(一)11:24:28
ID: 7aFKFjO (PO主)
由于某些陈年旧事,《鬼牌》篇一直处于初稿的状态。对于过往的章节,家父一向是先写草本,后修改为正式文章再发布,期间也会剔除过于情绪化的表述。但世事无常,倘若当年他能带上老康,或者允许笔者留下……罢了,这些假设多说无益。
鄙人与受害者亲属讨论过,皆以为死者为大,此篇不宜进行改动或增补。但考虑到事件当事人的强烈要求,和作为后辈对其名誉晚节不保的担忧,鄙人或许该写一篇专门用来澄清和订正的文章。
事先声明,由鄙人新发布和整理的《陈氏见闻录》系列,皆是由原作者手稿抄录而来,大多选用二稿或三稿,与正式版有不少的偏差和未删减的内容。正式版本于当年的《欣洋报》发表,倘若列位感兴趣,请去明德档案馆处找新任管理员陈默先生,档案馆处存有自发刊以来的全部版本。
(备注:1.如果只是查找书籍或档案请不要再找我,鄙人如今并不负责接待工作。民俗系的学生也不要来档案馆找你们的院长,他近些日子不在这里,如有需要请联系民俗系陈正平。2.澄清环节均有明德师生作证与签名,望诸位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