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市第三十五中学无名氏No.60096539 只看PO
2023-11-07(二)16:06:43 ID:EgTcA7V 回应
说明:本文大部分写作格式都采用规则类怪谈传统形式,部分格式涉及到日记、报道、书信、各类描写,不定期更新
无标题无名氏No.64668591
2024-12-12(四)09:10:21 ID: EgTcA7V (PO主)
>>No.64666849
有道理,睡了一觉起来感觉这两种风格可以交叉着来(*゚∇゚)本来最开始也只是想写有趣的故事没想那么多,现在我也不用想那么多
无标题无名氏No.64669378
2024-12-12(四)10:57:25 ID: A5fnSpK
>>No.64666749
坚持自己的风格就好了( ゚∀。)并没有明确意义上的优劣作品,只有个人口味的不同,保持自己的创作热情,好popo努力坚持下去吧。
无标题无名氏No.64676307
2024-12-12(四)23:38:23 ID: v3mObQE
>>No.64666749
一般来说,规则怪谈写完规则再写事件比较好,硬要写的话,在规则插入的事件和最近几节规则连结紧密些,因为看的很多怪谈写的那些事情要么是发现规则背后的部分真相供读者分析揣摩,或者是主人公作死然后被一波流收走的
无标题无名氏No.64676851
2024-12-13(五)00:21:01 ID: EgTcA7V (PO主)
>>No.64676307
确实...感谢建议(*゚∇゚)
你说的这一条也是我纠结的其中一个原因
所以按之前的风格,都是一篇规则接一篇涉及世界观/剧情的材料
但场馆规则全写完了我只能换一种写法
|ー` )
看评论感觉每种写法都有受众,乱改可能两边都觉得很奇怪,所以我决定看单章的主题穿插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