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62109958 只看PO
2024-04-21(日)10:08:58
ID:RgkS2PU 回应
微博用户锐评x岛攻击力(`ヮ´ )
无标题无名氏No.62129909
2024-04-22(一)21:42:52 ID: VL1xPAa
>>No.62129827
>>No.62129827
你怎么又假定我是情绪上头、而不是真觉得你那一段话是满嘴放屁了?
他既然选择了当匿名版名人,那么享受带来的关注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风险,更别提他这种当匿名版名人的心态本就是违背了匿名版精神。
至于你,“奇谈怪论”和“满嘴放屁”针对的都是你前一段话,我向来主张用大家都看得懂的通俗话语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我真的觉得你是在满嘴放屁。
这就是我的观点,我也不说见仁见智这种文绉绉的话,我只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无标题无名氏No.62129918
2024-04-22(一)21:43:34 ID: RtcoMaD
>>No.62129874
什么不可避免,不说谜语不就避免了?(;´ヮ`)7
你好好跟大伙说
:“虽然这个人说都有错但是大家也不该去作品串攻击,不该做饼侦探,因为就事论事,串内事串内毕才是匿名版的原则。”
你这么说信不信谁攻击你谁碎饼?(;´ヮ`)7还不可避免,我再告诉你个能百分百避免误解的办法吧。
那就是“不会说话就别说。”
无标题无名氏No.62129932
2024-04-22(一)21:44:53 ID: L29y8Aw
虽然这个人说都有错但是大家也不该去作品串攻击,不该做饼侦探,因为就事论事,串内事串内毕才是匿名版的原则
无标题无名氏No.62130018
2024-04-22(一)21:50:15 ID: 0Ku60Vu
>>No.62129932
你说得对,的确应该串内事串内毕,但这有一个大前提:只有在遵循匿名原则的前提下,串内事串内毕、就事论事才有可能实现
那么问题来了,人家上赶着要当匿名版名人,自己先破坏匿名原则,那怎么办?肥哥们喷这种破坏规矩的人怎么了?我看就该碎槽(`ヮ´ )想当名人就别上岛啊
无标题无名氏No.62130063
2024-04-22(一)21:52:49 ID: VL1xPAa
>>No.62129932
如果有个人经常在我家门前拉屎,我把屎照发到业主群,他还经常出来认领。
那么请问,我在路上碰到他,大喊“大便超人!”,那我属不属于大便侦探?
无标题无名氏No.62130102
2024-04-22(一)21:56:07 ID: L29y8Aw
>>No.62130018
我觉得你这番见解很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这不是贬义,而是一个我们在电影中都很常见的法律例子:你知道一个人100%是凶手,但是又缺少证据,是否可以用不法的手段将其绳之以法?
我认为是不行的。
换成这个例子,首先微博是他发的,饼干是他的,不先遵守规矩也是他,所以不遵守规矩以牙还牙,是这个逻辑是对吧?
但是,万一是盗号呢?有人盗了他微博,发了这段话,而他一无所知,照常发文,当然这种概率是极小的,就像我上面说的,百分百认定是凶手的犯人,然而我们却并没有可以审判他的证据。
我认为即使他是100%的犯人,对他的审判也要在程序之内,程序是区别法治和多数人暴政的分水岭,因此原则仍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