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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6761374 - 婆罗门一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374 返回主串

2025-08-07(四)16:07:34 ID:6u5xGT0 回应

歧视是对某些人进行某些“交易”,而与另外的某些人进行不同的“交易”或者根本不“交易”,本质上是对自身财产的合理运用。

这个层面上如果否定歧视的合法性,就意味着否定人对自身财产的完全占有的合法性,即人不能完全支配他的财产,或者说人有权支配他人的财产,把这个逻辑推导到极致就是人和人可以随意对他人的财产要求支配(因为“人有权支配他人的财产”是没法界定明确边界的),这个极致的结果就是随意的暴力冲突和掠夺,文明的毁灭,人类退化回非人动物时代。

而歧视性的“法律”(实际上恶法非法)等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它们本质上是郭嘉等对人际间自愿使用双方财产的交易的干预,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原因同上)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379

2025-08-07(四)16:09:05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374
合理运用改成合法运用
经济学理论这玩意跟魔咒一样啊,一个词没用好就天差地别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564

2025-08-07(四)16:38:42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519
请问这个逻辑的问题在哪啊(`・ω・)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675

2025-08-07(四)16:54:21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605
其实我的意思是没有歧视这个世界的市场体系就会崩盘,也就是说歧视是必要的。你不能因为“我不想被歧视”就说歧视是坏的啊,虽然说这个结论很颠覆,但是是由完全的先验证明推导出来的,我也希望我的推导是错的啊,谁想被歧视呢,但事实如此|-` )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765

2025-08-07(四)17:03:27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722
你使用自己的财产的前提当然是不伤害他人的财产啊那也是对他人财产的支配啊
这不是先验包含在我的论述里了吗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782

2025-08-07(四)17:05:17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732
这里的合法性其实更类似于正确性,使用专有名词是我的错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793

2025-08-07(四)17:07:02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730
虽然有些跑题,但人都是理性的啊,所有人的一切行为的目的都是增加自己的满足感这个是先验成立的啊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845

2025-08-07(四)17:12:53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813
理性的和不理性的这两个形容词,如果用
在行为的最后目的,那是不妥当而且无意义的。行为的最后目的总是行为人某些愿望的满足。即然谁也不能够以他自己的价值判断来代替行为人的价值判断,那么,对别人的目的和意志下判断,这是白费的。谁也没有资格断言,什么事情会使另一人更快乐或较少不满意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860

2025-08-07(四)17:14:32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840
你使用自己的财产的前提当然是不伤害他人的财产啊,那也是对他人财产的支配啊

无标题无名氏No.66761874

2025-08-07(四)17:16:15 ID: 6u5xGT0 (PO主)

>>No.66761840
为什么会伤害呢,我选择不和他进行交易是我对我自己的处置啊,请问我哪里侵犯了他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