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模式 - No.67520848


No.67520848 - 综合版1


无标题无名氏No.67520848 返回主串

2025-11-27(四)21:11:41 ID:u3S3PVU 回应

刷抖音给我看笑了,一个视频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规定要把吸.毒.记录封存,底下一堆说大手发力的,结果我去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家根本没有136条( ˇωˇ)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126

2025-12-01(一)10:21:28 ID: u3S3PVU (PO主)

>>No.67536472
参考这一条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190

2025-12-01(一)10:35:48 ID: u3S3PVU (PO主)

>>No.67541173
只要是被诱骗,当时不知情,就没有处罚
主动吸,但是没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行政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刑事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292

2025-12-01(一)10:55:25 ID: u3S3PVU (PO主)

而且持有在数额上有限制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买那么多当场磕完会没命的( ゚∀。)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318

2025-12-01(一)11:00:34 ID: u3S3PVU (PO主)

>>No.67541306
哦哦放一个全文(つд⊂)
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328

2025-12-01(一)11:03:13 ID: u3S3PVU (PO主)

>>No.67541305
典中典不用扯那么多( ˇωˇ)
上面的内容你看看呢( ^ω^)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1475

2025-12-01(一)11:38:47 ID: u3S3PVU (PO主)

>>No.67541467
反应意见没问题,起码先把文件内容搞清楚,哪里是你觉得不对的地方,找到正规途径反应,而不是在网上随便哔哔赖赖然后国家不理你就在那国将不国( ˇωˇ)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2618

2025-12-01(一)15:44:05 ID: u3S3PVU (PO主)

>>No.67542550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实行期间不合适肯定会修改的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2878

2025-12-01(一)16:34:05 ID: u3S3PVU (PO主)

>>No.67542620
这个是刑法专家周光权关于轻罪记录消除的看法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在刑法总则中增加“犯罪记录消除”一章,集中规定犯罪记录消除的条件、程序、效力等基本内容。同时,对刑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犯罪记录报告制度进行修改,将该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修改为“犯罪记录已经消灭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使之能够与犯罪记录消除制度有机衔接。同时,设置刑法总则性规定,对民事、行政法规中设置的犯罪记录效应加以调整,即对犯罪记录消除的人不再给予职业禁止的限制。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实行犯罪记录消除;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也实行犯罪记录消除。

但周光权强调,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人,不应实行犯罪记录消除。而且,犯罪记录消除应当以依法院职权启动为原则,罪犯申请为例外。

周光权进一步指出,一方面,对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被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犯罪记录消除,不需要罪犯本人提出申请。在上述罪犯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未再实施犯罪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犯罪记录消除措施。与此同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的犯罪记录消除,则应当采取申请人请求的方式启动,即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八年后,由申请人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符合犯罪记录消除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人民法院评判其再犯罪危险,裁决是否对其前科予以消除。

“此外,还必须确保已消除犯罪记录的人员在就业、受教育等方面不遭受歧视,应当赋予其在遭受歧视时为保障自己的公平就业、受教育等权利而采取救济措施。”周光权强调说。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2933

2025-12-01(一)16:42:04 ID: u3S3PVU (PO主)

>>No.67542897
bm3哥能找到具体的实施细则吗?( ´_ゝ`)我想看看具体在试点是怎么实施来着,但是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