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模式 - No.69164899


No.69164899 - 婆罗门一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899 返回主串

2026-08-02(日)10:33:33 ID:4A7o6Tc 回应

暴论:精神病人发病时杀人完全无刑事责任是对正常人的伤害 如果不将所有精神病人管控起来那么自由的精神病人将成为特权的脱罪手段(虽然司法类鉴定需要司法机关的流程与专业精神科团队的鉴定 但仍然有操作的可能性)所以精神病无论何时都应该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115

2026-08-02(日)11:41:26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105
我太浅薄了 不知有何高见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130

2026-08-02(日)11:43:45 ID: 4A7o6Tc (PO主)

其实也不奇怪 大家也基本上没有什么被精神病人影响生活的情况 这种情况还是太少见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139

2026-08-02(日)11:45:28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109
(´゚Д゚`)无害化处理怎么就不能是药物干预呢 我也不是说精神病人必须死的意思 没有极端到那份上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160

2026-08-02(日)11:50:28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150
是我错了哥 是我措辞不太得当 据我所知很多精神药物都是使人失去动力的 我就在想给那种有危险性的精神病患者开一些那种药物 也能控制住对其他邻居的影响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242

2026-08-02(日)12:11:52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209
周天加班啊 辛苦了 我觉得对话是有来有回的 就算我看了书我也不知道你想表达的理念 不同的人对同一本书的理解都不一样 无论是不想在我身上浪费时间还是真的很忙 我都觉得你既然百忙之中愿意回复我最起码也要回一下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294

2026-08-02(日)12:28:22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265
刚开始确实是没有把想说的东西整理好引来了很多误会 实际上想说的是关于不在精神病院的影响市民甚至有一定危险精神病应不应该统一管控 本来想着在暴论一不用叠那么多甲来着 我自裁(;´ヮ`)7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303

2026-08-02(日)12:30:48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286
没有啊 我一开始说的就是

精神病人发病时杀人完全无刑事责任是对正常人的伤害

发病时无刑事责任啊 我知道不发病是有责任的 我的想法是发病的时候也要承担责任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372

2026-08-02(日)12:48:19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334
是的 我在69165066也补充到只有有较强攻击性的还在我本意的讨论范围 大多数无攻击性或攻击性不强的精神病人其实没在我的想法之内 不过我觉得法律更多程度上是为了约束 而不是真的作为惩戒 对于那种放任自己攻击性没有任何约束自己想法 肆无忌惮的影响他人的的精神病才是我原本想说的对象 仗着自己年纪大且有精神病就毫不顾忌的影响他人 就算没有确确实实的造成伤害也会对正常生活会带来影响 警察来了都协商不了 对于那种情况肯定是先干预 所以就提到要么在精神病院 要么定时服用抑制动力的药物 不得已的时候再使用法律武器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387

2026-08-02(日)12:51:33 ID: 4A7o6Tc (PO主)

>>No.69165349
我心里也知道 这种想法肯定只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出发的 换句话说 就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换取多数人的利益了 无论怎么说都是自私的 只是想着这种自私的想法也想要一个宣泄的地方就发在暴论一了 实际无恶意(大概) 现实生活中遇到温和的精神病人还是会很冷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