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模式 - No.69265008


No.69265008 - 婆罗门一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008 只看PO 已SAGE

2026-08-17(一)20:42:39 ID:9v9Tg7U 回应

暴论:玛德强奸能不能死刑啊。杀人,故意伤害什么的都可能是被迫或者不得已的原因。

但强奸猥亵纯粹管不住自己下半身,都和畜生没区别了能不能刑法更重一些啊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399

2026-08-17(一)21:44:07 ID: 9v9Tg7U (PO主)

>>No.69265373
比如被霸凌,被殴打的时候防卫过当
我是想不明白能管住下半身的人会在怎么样的情况下“被迫”抓一个人强奸( ゚∀。)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414

2026-08-17(一)21:46:55 ID: liKFXWA

>>No.69265399
希望你在隔壁市打个电话要房租的时候不会被人告强奸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436

2026-08-17(一)21:50:14 ID: GO8263Z

很早以前司法机关就专门解释过了,不对强 奸用死刑不是为了保护强奸犯而是保护被强奸的人啊( ´_ゝ`)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451

2026-08-17(一)21:51:43 ID: GO8263Z

>>No.69265390
好快的滑坡( ^ω^)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459

2026-08-17(一)21:52:13 ID: RN5sL4d

那奸杀案就会变多,你干脆一步到位有罪皆杀算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471

2026-08-17(一)21:54:12 ID: RN5sL4d

>>No.69265390
我不杀你妈是因为杀人犯法,但在这骂你这种畜生不犯法,甚至不犯版规(|||^ヮ^)还是那句话,不想待就滚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545

2026-08-17(一)22:07:18 ID: liKFXWA

哪怕不是死刑,改成十五年以上也行,就怕有些人以后只能老老实实找证据不能非亲历不可知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548

2026-08-17(一)22:07:40 ID: liPBnoX

>>No.69265399
这种按照性质可以归为防卫过当,在具体判决的时候会另行裁量的
至于强奸罪的判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会有更加严厉的判决,具体如下图

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731

2026-08-17(一)22:32:32 ID: fk5H7wj

>>No.69265545
非亲历不可知本来就是老老实实找证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