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55644594 返回主串
2023-02-17(五)16:49:09 ID:KXFkoBO 回应
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更有实用意义。吃鸡排吃出问题了,可以归结于自己选了一个错误店。在小巷上被人偷窃了,可以归类为自己没有做好准备。但如果是选择去认为都是鸡排店和小偷的错的话,就相当于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5792
2023-02-17(五)17:49:41 ID: KXFkoBO (PO主)
你们不觉得吗。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而不是选择把自己的错误原因完全归类为环境,周围人来换取自己的一瞬舒心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5891
2023-02-17(五)17:53:40 ID: KXFkoBO (PO主)
>>No.55645859
>No.55645447
我偏向说受害者把责任归类到自己身上收益更大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5972
2023-02-17(五)17:56:51 ID: KXFkoBO (PO主)
>>No.55645896
因为现在你没有这样的能力这也不符合客观现实。难道去除一个“你认为错”的人就能一劳永逸吗。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6126
2023-02-17(五)18:04:13 ID: KXFkoBO (PO主)
>>No.55646054
我强调的是从自己可以触及的地方着手收益更高。现在他最好的选择难道不是去读书去看看自己以前就觉得有意思的东西。而不是幻想自己可以干掉千万个“他认为的傻卵”之一。后者就算实现了也没用任何影响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6164
2023-02-17(五)18:06:29 ID: KXFkoBO (PO主)
>>No.55646123
但你作为受害者是去选择认为你被不被欺负全在于校霸还是去选择能不能和父母商量换一个班级或者申请在家自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