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55644594 只看PO
2023-02-17(五)16:49:09 ID:KXFkoBO 回应
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受害者有罪论会不会更有实用意义。吃鸡排吃出问题了,可以归结于自己选了一个错误店。在小巷上被人偷窃了,可以归类为自己没有做好准备。但如果是选择去认为都是鸡排店和小偷的错的话,就相当于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6307
2023-02-17(五)18:15:05 ID: CmSJCLa
>>No.55646268
你自己都自相矛盾,讲话混乱,还搁这辩论呢。就你这论点,800字作文连三十分都没,洗洗睡吧(。◕∀◕。)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6318
2023-02-17(五)18:15:59 ID: jg8CNlL
支持受害者有罪论我只能说傻之逼中的傻之逼(|||^ヮ^),你这发言就像是脑袋里装满了米田共一样令人作呕,连狗来了都要嫌弃地撒泡尿再走(|||ˇヮˇ)
无标题无名氏No.55646355
2023-02-17(五)18:17:38 ID: KXFkoBO (PO主)
>>No.55646328
可能我们定义不同,我会责怪自己怎么看走了眼,但不可能出现你们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