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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7520848 - 综合版1


无标题无名氏No.67520848 只看PO

2025-11-27(四)21:11:41 ID:u3S3PVU 回应

刷抖音给我看笑了,一个视频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36条规定要把吸.毒.记录封存,底下一堆说大手发力的,结果我去搜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家根本没有136条( ˇωˇ)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7857

2025-12-02(二)11:28:03 ID: x637cCx

>>No.67547853
(这里的“你”是语法用词 不是说肥哥们就讨厌,我没有预设揣测肥哥们的意思)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7888

2025-12-02(二)11:37:28 ID: bm3TlAS

>>No.67547853
这点上,我们恐怕很难就精神做出什么( ゚∀。)
也很难就这个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人类是难以在这个方面互相理解的,因为这个不是单个或者单一群体精神世界相关的事情,而是大量的单个相关的。
这个精神层面更接近于“歧视论”方面,是难以搞明白的。
因为道德是有自我性、主体性特点的,这也使道德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和不可共享性特点。
我们在社会接触的是“道德律令”,属于是一个道德公约数,但是在个人方面,大家都各有各的“我注六经”。
下面这是一个“自我-他人道德偏差”的示意图
————————————
就是,对于人精神世界的直接谴责,在目前层面是难以实施并且没有实操意义的。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7899

2025-12-02(二)11:40:51 ID: x637cCx

>>No.67547739

这个民法典的解释其实有点客套。
没有非常让我满意,我要说的意思感觉被喉咙憋着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了,我现在已经有点不知道怎么讲述了。
我的观点是,公序良俗在历史上是一个非常怪异甚至模糊的概念,尤其是从人类历史来看,这个概念更加非常恐怖的。
如果是旧的以前的道德体系下,很多市民脑子里的公序良俗也包括一些不应该裸露身体大面积的穿衣自由。
但是,你现在会在“纯粹私人心理”角度上把她看做出来卖的吗?(心理偷偷想但是不告诉别人不是干涉他自由那种)

但是以前,这种公序良俗就包括不应该主动在公众场合穿引起色情联想(甚至没有定义什么是色情联想)的挑逗服装。

但是现在你去地铁公众场合会经常看到那些各种爱好的人的穿衣 甚至有些露出上半部分胸部的,短袖加超短裤的,这种我们甚至已经不会格外产生色情联想了 (可能是社会进步了所以性压抑了下降,对色情的定义被重塑,),何为挑逗性欲也重塑了

我的语言已经穷尽了,我榨干了我的语言能力我只能说到这里,就是,那个康德说的那句话,非常符合这个情况—————
“就是你不可能理解你不可能理解的东西,因为当你理解的时候,这个东西又已经成为你误以为自己早就能理解的理所应当的东西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7938

2025-12-02(二)11:47:21 ID: bm3TlAS

>>No.67547899
所以我还是推荐去写一下相关的意见,因为单纯就这个问题上,我们能给出的建议和解释都过于单薄了。
然后有关脑中思想这一点,各个法律精神里面都有非常具体的一点“任何人不得因为思想而受处罚”。
除非发表了言论啊,或者是搞了些别的那些东西,但是人不能因为他脑中所可能想闪过的思想而受罚。
这点在过去也有体现,就是当时道德和法律是没有分离的,就会导致许多行为被过剩的视为犯罪。

然后前面提到的这句格言的基本含义是
>思想是自由的,不能将任何人的思想作为刑罚处罚的对象。反过来说,只有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才是刑罚处罚的对象。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7996

2025-12-02(二)11:56:57 ID: x637cCx

>>No.67547888

各位,换个比喻吧,就是,那场网暴的案例下,其实重点不在于网暴者,而在于千千万万个“你”
说一句可能会激怒的话,“你”难道在潜意识里没有觉得她是私生活堕落的吗,你难道和那些网暴者有本质区别吗?
是行为上有区别,但是人的文明进步最终要把精神文明作为目的,如果你和那些网暴者的刻板印象没有区别,但是你多少有点法律意识,尊重他人不干涉他人自由,仅仅在法律上你作为一个进步好公民而已。

在精神文明角度上看,当初这个案发时候,那些就只瞟一眼这个女孩的帖子,然后心理不敢苟同她的染发行为,给他在脑子里自行按一个标签之后就滑走帖子,不干涉,的这些人 ,他们 才是症结点所在,明明染发就是一个非常好看且美丽的行为啊,就像有人爱人体素描,有人爱画怪异的抽象画,有人喜欢粉色的头发,而人类精神层面居然还存在这种染发是“背德”的潜意识偏见。

这就像你去吃KFC薯条,然后有人觉得麦当劳好吃,然后在心理嘲讽你不懂美食,但是行为上不干涉你也不打扰你,就默默在脑子里给你戴上了“丝毫不懂品尝食物的傻逼”的这种想法。你如果知道了不会愤怒吗?

这个时候才是康德说的,精神层面上的,

它就像心理罪,是人类文明最核心的东西,只有让大家意识到『我不能理解我目前不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看见一个奇装异服的人也只是好奇这是什么事物,去不带任何屁股或者先入为主的偏见去了解它。
而不是按照当下此时此刻的公序良俗来给他贴上『心理标签』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8049

2025-12-02(二)12:04:03 ID: x637cCx

>>No.67547938
对✓,思想不能入罪。

但是,我是想说人类文明要团结成互相关爱的共同体,就必须要自己时时刻刻反思自己的最深层的意思活动,主动去用『一直枪指着自己』,随时准备审判自己的现有观念下可能造成的的心理之罪。
注意,我说的不是反思自己有没有落后时代旧观念,而是!!!你现有的目前最先进的新观念新的公序良俗也有可能造成“未来回溯性的剥削”。

就是等你90岁,回忆起来才发现自己曾经的一些观念是多么容易伤害他人(当然幸亏你没有实施哈,我这里指的在心理的上歧视他人)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8085

2025-12-02(二)12:08:53 ID: bm3TlAS

>>No.67548049
​我​刚​打​了​一​大​长​段​,​然​后​由​于​刚​刚​用​太​久​了​,​被​打​断​掉​了​。​
​刚​刚​我​想​打​的​那​一​段​的​具​体​观​点​就​是​:​
​这​个​问​题​不​是​目​前​能​够​直​接​付​诸​解​决​的​范​围​,​它​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目​标​。​
​道​德​教​育​方​面​是​一​直​在​有​做​的​,​并​且​很​多​人​也​在​努​力​的​去​把​它​做​好​。​
​所​以​我​提​出​的​意​见​是​让​你​先​把​可​以​做​到​的​这​些​整​理​成​意​见​,​然​后​提​交​。​
​前​面​也​讲​到​了​,​如​果​你​提​交​的​意​见​足​够​多​,​或​者​观​点​足​够​可​以​的​话​。​政​协​那​边​相​关​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也​会​有​联​系​你​,​问​你​有​没​有​想​要​参​加​的​需​求​,​到​时​候​或​许​你​就​可​以​有​机​会​更​好​的​付​诸​实​践​你​的​观​点​和​提​出​的​观​点​。​
​我​们​目​前​只​能​提​出​一​些​建​议​,​因​为​这​是​我​们​目​前​能​做​到​的​事​情​,​我​们​把​相​关​的​东​西​提​交​给​他​们​,​他​们​可​以​做​到​,​他​们​能​根​据​这​个​做​出​他​们​能​做​到​的​事​情​。​
​就​像​我​前​面​讲​过​的​,​单​纯​的​建​立​在​虚​构​层​上​的​讨​讨​论​如​果​只​停​留​在​讨​论​阶​段​是​不​行​的​,​那​是​无​意​义​的​,​只​能​带​来​虚​无​的​行​为​。​
​去​做​吧​(​ ​゚​ ​3​゚​)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8090

2025-12-02(二)12:09:22 ID: x637cCx

所以我说法律可以兜底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一句公理『你不得伤害他人』直接兜底,避免了这些因为现有道德导致的压迫。

阻断你可以遵循现有的道德而不小心造成的未来的回溯性侵害,真的非常容易变成歧视的工具。

(但是我觉得,那群网暴者甚至没有遵循现有的道德 因为现有的公序良俗已经更新版本了 他们脑子系统库里面甚至没有关系最新版本的公序良俗),所以他们网暴者连所谓的『不小心用现有的道德造成未来回溯性伤害』都算不上( `д´)。

无标题无名氏No.67548096

2025-12-02(二)12:10:26 ID: bm3TlAS

>>No.67548049
因为从小的地方开始才能去实践。
实践会告诉我们。
理论是很好的,但是只有实践能去真的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