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69265008 只看PO 已SAGE
2026-08-17(一)20:42:39 ID:9v9Tg7U 回应
暴论:玛德强奸能不能死刑啊。杀人,故意伤害什么的都可能是被迫或者不得已的原因。
但强奸猥亵纯粹管不住自己下半身,都和畜生没区别了能不能刑法更重一些啊
无标题无名氏No.69275789
2026-08-19(三)09:50:09 ID: fk5H7wj
>>No.69275770
本案的争议,在于部分人认为被告人是先实施的强奸,后杀人灭口,所以应该是强奸+故意杀人的数罪并罚。
但证据不支持这一说法,所以最终定罪是强奸。
无标题无名氏No.69275797
2026-08-19(三)09:52:14 ID: fk5H7wj
>>No.69275789
这个案子很好地说明了竞合与数罪并罚的区别。
你和你前面那个的发言,让我感觉你们就没分清这两个概念。
能分清的话,那我就没啥可说的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9276672
2026-08-19(三)12:23:15 ID: Qmg3CR5
>>No.69276533
我觉得这么说话很像那种莫名其妙亲戚群发各种微信短视频的中老年人ᕕ( ゚∀。)ᕗ
无标题无名氏No.69277199
2026-08-19(三)13:53:11 ID: YfwzFKo
>>No.69276672
这种发言打为人身攻击都可以哦|-` )
顺便一提,强奸本身就最高死刑。
至于说加刑罚,不同性质犯罪处罚就是不一样的,你觉得这个该加别人觉得那个该加,搞这种暴论又有什么意义。
再另外,强奸报案数量近20年基本没太大波动,其他暴力案件显著变少。不知道应该评价为被侵犯的女性更敢发声了,还是别的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