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66880448 只看PO
2025-08-23(六)22:31:38 ID:ck64LK1 回应
暴论:只有傻逼才会立任何形式的动物保护法(濒危动物保护法可视为环境保护法的一种)
按照自然界的规矩,动物天生就低人无数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活该让强者蹂躏。
而人类的规则是建立在权责对等上的,每每当人类个体失去了一部分自己的权利,都会对人类整体产生大的多的好处,进而对每个个体都产生大的多的好处,这就是人类制度的优势。
例如人类失去了伤害他人的权利,就获得不被人伤害权利,显然后者比强者有用的多。而动物显然没有足够的智能理解人类的游戏规则,更不可能遵守这些,根本不配按照人类的规则生存。
更可恶的是,动物保护法只能约束人类而不能约束动物,相当于主动让动物骑在人头上。让全人类只获得额外的义务而对人类起不到任何好处。所以支持立动物保护法的人都是纯粹人奸,反人类。这种人愿意损害人类的利益而利好动物的行为,就是名副其实的畜牲行为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670
2025-08-27(三)09:46:59 ID: ck64LK1 (PO主)
>>No.66904661
额,当然应该了指的是他们当然应该被是为人类并受到法律保护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802
2025-08-27(三)10:13:04 ID: xg3IiGC
动保法律的核心是为了:禁止人类施加给动物不必要的痛苦。这不是赋予动物权力,而是约束人类的行为。
如果你把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混为一谈,只看到了人类社会的“权责对等”,完全无视人类与自然的共存的关系,把问题极端化,非黑即白地认为两者二元对立,那其实确实就是社达和极度人类中心主义的体现。
但是如果你只是讨厌所谓的动保NGO,讨厌某些人的打着“动保”的名义为自己谋好处之类的,我可以理解你的情绪| ω・´)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841
2025-08-27(三)10:21:26 ID: L6vPUuC
>>No.66882464
你同时支持这些不代表后者不会被借势否定前者,所以你的话在客观层面上完全不成立,只是纯粹的片面个人观点,无法被推及为正确的客观规律
人对动物的暴行和漠视终究会波及到同类上,保护动物就是白虎生态,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很难理解吗?
如果你想抨击可爱小动物保护相关的事项,把限定词加上,否则你这就是纯粹的达利特暴论
还是建议你回去学学立法相关的知识,法律的废立修正与否要考虑到的问题远比你想到的要多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854
2025-08-27(三)10:24:09 ID: xg3IiGC
好返祖的观点,或者说“文明的倒退”……
po不会觉得人类进化到今天,是完全因为自然选择吧……人类能进化到今天是因为人在漫长进化过程中因为协作而产生的“互惠”与“利他”属性,如果真像原PO所说,完全遵循“弱者活该被蹂躏”的法则,那么人类就不可能发展出语言、文化、教育、法律和科学。所有这些文明的成就,都依赖于知识的代际传递和无数个体的无私贡献。一个只会内部倾轧的物种,早就自我毁灭了。
对动物的“仁慈”本质是人类“文明性”的延伸。同情心是高级智能的产物,也就是所谓“人性”的一部分|-` )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905
2025-08-27(三)10:35:15 ID: ck64LK1 (PO主)
不管了总之先跳口径再说(`ヮ´ )
再改我的表述,我认为只有傻逼才会立任何形式的以保护动物为目的的法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法律不包含除外
无标题无名氏No.66904929
2025-08-27(三)10:39:44 ID: ck64LK1 (PO主)
>>No.66904854
人类跟人类才能互利互惠,动物连人类的游戏规则都不理解怎么利人类( ゚∀。)
动物与人类相处只能遵循动物与动物相处的标准,人类与动物相处却要遵守人类与人类相处的标准,你这不是纯纯的双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