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模式 - No.69164899


No.69164899 - 婆罗门一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899 只看PO

2026-08-02(日)10:33:33 ID:4A7o6Tc 回应

暴论:精神病人发病时杀人完全无刑事责任是对正常人的伤害 如果不将所有精神病人管控起来那么自由的精神病人将成为特权的脱罪手段(虽然司法类鉴定需要司法机关的流程与专业精神科团队的鉴定 但仍然有操作的可能性)所以精神病无论何时都应该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

Tips无名氏No.9999999

2099-01-01 00:00:01 ID: Tips

(  ;´Д`  )说谁肥人呢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04

2026-08-02(日)10:36:13 ID: 4A7o6Tc (PO主)

再极端一点就是精神病在完全治愈之前都不应离开精神病院且一定程度上限制人权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34

2026-08-02(日)10:42:42 ID: 7nSVrmy

精神病杀人并不是全无代价吧( ゚∀。)你再查查资料呢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37

2026-08-02(日)10:43:20 ID: LqnRtoc

挠头,你都咬定特权会拿去用了,要不再多咬定一点所有减刑缓刑手段都会被特权利用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41

2026-08-02(日)10:44:18 ID: 4A7o6Tc (PO主)

>>No.69164934
其实刚开始想说精神病都该人道主义安乐的 但是又觉得自己太极端了( ・_ゝ・)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52

2026-08-02(日)10:46:48 ID: CXTsPH9

>>No.69164941
你这做法和某个斜刘海小胡子的人一模一样( ゚∀。)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66

2026-08-02(日)10:50:55 ID: 4A7o6Tc (PO主)

>>No.69164952
确实 相当于说完全放弃治愈精神病的可能 完全不人道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81

2026-08-02(日)10:55:08 ID: 5DWiZd5

>>No.69164904
很多精神病是间歇性发作的,比如最经典的躁郁症,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精神病都有伤人倾向( ゚∀。)精神疾病很多时候很难完全医治,只能够控制
我记得有精神病伤人杀人,后期被鉴定出不在发病期于是照常重判的案例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4995

2026-08-02(日)11:01:06 ID: 4A7o6Tc (PO主)

>>No.69164981
就是这个意思 大多精神病就算发作也不意味着会伤人杀人 而在精神病发作的时候也应承担杀人的后果 我是觉得对精神病人太过宽容 如果把精神病人换成反社会人格呢 那种故意作恶且不对自己加以约束的人呢 不也是精神病的一种吗

无标题无名氏No.69165016

2026-08-02(日)11:11:05 ID: eenrfVW

>《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