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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之前的某天
23:37 深夜
你,可洛米,作为一个几乎可以说是无业游民的冒险者,现在正在伍斯特城的某条小巷中晃荡。
都说伍斯特是“金沙之城”,听了这个名头你才跑来这边打拼。结果干了两年任务下来,自己是一分钱也没攒下来。今天的你一如既往,拿着从酒馆顺来的木杯一边喝,一边往自己用来临时休息的“家”走去。
说是家,其实也不过是废弃楼房里一间无人的小屋而已。这栋废弃楼房原先好像是哪个大人物住的三层别墅,位于城市边缘。也许是荒废的太久导致从外面看起来这栋房子实在有点恐怖,你从来没见过有什么人会经过这里,于是你当然也就心安理得的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了。
也是因为那间房子的位置太偏僻,平常的话,你回家的这条路上并不会碰到任何一个人。只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呦,这么晚了,去哪呢?”你的肩膀突然被一只手搭上了。
你打了个激灵,本来就只不过是微微有点醉的你立马就清醒了大半。
听声音的话,是个女人。年龄......应该跟你差不多大。嗯,没什么好怕的。
“今年多大了啊,身为一个冒险家,还怕鬼?哈哈哈!”
啧。
你把肩膀上的那只手撇开,转过身。刚刚恶搞你的是个金发碧眼的女人,光看长相的话,连同为女性的你都忍不住要说一声可爱,但她现在这副模样实在让你感觉讨嫌得很。
你拿出法杖——这根法杖也是你捡来的,敲人和魔物的手感比一般的金属棍要好上不少——说道:“如果是打劫的话,你可就看错人了。”
“哎呀打什么劫,你就不能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友善一点吗?”
瞧见她确实不像是打劫的,而且打劫的人也不可能会盯上你这么个穷鬼。你就放下警惕,收起了法杖。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嗯......不知道。”
“?”
“只是看你顺眼,跟上来了而已。”
你叹了口气,扭头就要走。她却一把拉住了你。
“哎,别走嘛。反正今晚你也和我一样是一个人过吧,不如陪我聊会嘛。”
你怪异的看着她,却不曾想到就这么一个愣神的功夫,自己被她拉得一个踉跄。
“你看,路都走不稳了。哎我和你说,喝酒对身体不好,赶紧把这东西扔了吧。”
说着,她就把你手里的杯子丢到了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