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号地下设施出入规章条例(B)》
以下为第七号地下设施探索工作中,由地下作业返回休息站时的规章条例,请在行动队长(白盔)与站内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于休息站内按照编号顺序完成检查,方可返回地表。
1.声明任务编号
由行动队长(白盔)宣读此次外出作业的行动编号,由勤务员确认编号及各项信息于系统内真实存在。
清点归来人数与状态,并由行动队长申明人员的损失情况进行核实。
遇紧急情况,可跳过该项检查。
2.机密查验
行动全员轮流进入单人隔间内,回答自己外出作业前设定的问题,查验答案是否正确,若回答无误,则人员验证通过。
若遇人员因生理原因神志不清/无法回忆起答案时,可使用背诵古诗/讲绕口令代替该环节,若彻底失去意识,则由同队成员将其转移至外部隔离牢房,采取内部的医疗用品进行应急处理,并转入特情SZ-03-12b,等待进一步处理。
确认身份无误后,开启外部防爆气密门。
遇紧急情况,可跳过该项检查。
3.回收物品
行动全员将剩余的装备与补给集中至中转室的回收间内,启动回收通道。
若外出作业目标中要求带回物品或样本,则额外启动高价值回收通道。
此过程中,严禁擅自保留任何物品。
4.清洁消毒
行动全员在中转室的医疗间内进行消杀,并清洗体表,直至无可见设施内物质残留。
5.对比留样
对行动全员抽样本血,与行动前留样进行对比,确认各项指标不在异常范围内,并核实遗传信息正确,若出现明显异常,转入特情WZ-01-03a。
确认无特殊状况后,开启通向休息站的气密门。
6.隔离观察
行动全员按指定路线前往隔离室内,进行七十二(72)小时留置观察。
若到期后,人员未出现任何病症或特殊情况,则确定检查完毕。
感谢您的配合与努力!
国安驻第七号设施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