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8433433
1.先说第一个问题。
所有的认知(例如道德、爱、牺牲)都是基于价值判断而不是逻辑判断。例如,本文中,普莱斯其实早就意识到普莱斯方程在逻辑上是完备的,但他还是做了后续尝试“纯粹利他”的行为。这是因为他愿意出于价值判断做出牺牲。总而言之,逻辑体系无法处理与价值判断相关的问题。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社会本身是建构在人们的一系列价值共识上的。货币的价值、法律的权威、国家的边界、人权的神圣性皆然。一张纸之所以是“钱”,并不因为它逻辑上必然是钱,而是因为我们都相信并同意它是钱,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整个经济体系。这种“同意”是情感、历史、权力和叙事的结果,而非逻辑演绎的结论。这意味着,社会规范与习俗是约定俗成的结果而非不是逻辑必然。如果让演化从头再来一次,人类社会大概会变成完全不同的样子。
这对那个年代的理性主义者是个相当沉重的打击。因为那个时代人们已经见识到社会共识可以在如何短的时间内崩塌。社会最底层的共识崩塌后最怎样?天知道。
2.涉及到绝对主义相关的问题一直是相当tricky的一个部分,我自己当时在这里推进地也相当艰难。可以朴素地这么理解:
一切认识都是透过人类的眼睛这个透镜进行的。认识绝对真理既不可能也无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退一步,追求通过认识现象,进而改进人类的生活。那么这样就先验地预设了生活是某些终极问题的答案。
它不是事实,是我们为了避免滑坡到无穷之怀疑上做出的一个限制,一个让步。它规定了哪些认识工具(哲学理论)是对人类有用的,哪些是没用的,从而放弃了那些自洽但对人类生活毫无意义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