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同意我去北京的理由是“参加作文夏令营”。
我在高铁上坐了整整七个半小时,窗外的风景从南方的水田和丘陵,慢慢变成了北方的平原和灰蒙蒙的天际线。麦田在车窗外铺展开来,一望无际,像是上帝随手扔下的绿色绒毯,边角都没有收好。
我的心脏一直在不规则地跳动。
不是病理意义上的那种,而是像有一只蝴蝶被关在胸腔里,它不停地扑扇着翅膀,想要飞出来。每一下翅膀的振动都撞击在肋骨上,发出只有我自己听得到的声音——咚咚,咚咚,咚咚。
到北京西站的时候是下午三点。
阳光白晃晃的,刺眼得不像真的。出站口的人潮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被生活打磨过的、模糊的表情。我拖着行李箱站在人群里,渺小得像一颗被随手撒下的芝麻。
手机震动了。
沈屿发来消息:“我在南锣鼓巷地铁站E口等你。我穿白色T恤,牛仔裤。你到了跟我说。”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地铁站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凉飕飕的风从头顶的通风口灌下来,钻进我的领口,顺着脊椎一路向下。我的后背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
从北京西站到南锣鼓巷,要换乘两次地铁。
车厢里人很多,我被挤在一个角落里,脸几乎贴上了车门玻璃。隧道里的广告牌一闪而过,那些明亮的、鲜艳的画面,在黑暗中像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转瞬即逝的烟火。我的倒影映在玻璃上,和那些飞驰而过的光线重叠在一起,像是一幅被曝光过度的照片,五官模糊,表情不清,只有一双眼睛亮得不像话。
南锣鼓巷站到了。
我走出闸机的时候,人群忽然变得稀疏起来。出口的光线从通道尽头涌进来,白茫茫的,像是一扇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我看到了他。
他靠在E口对面的墙上,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低着头在看手机。白色T恤在午后的光线里亮得有些刺眼,牛仔裤的裤脚挽了一截,露出一小截脚踝——瘦削的、线条分明的脚踝,像是一座微型雕塑。
他抬起头来。
说实话,他不是那种让人第一眼就觉得惊艳的长相。可是他的眼睛很好看,很深,像两口望不到底的井。井水里倒映着地铁站惨白的灯光,和出口处那片白晃晃的天光,还有一个小小的、慌张的、拖着行李箱的我。
“林小禾?”他微微歪了一下头。
我点了点头,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怎么都发不出来。
他笑了。
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是夏天傍晚的第一缕晚风,吹在脸上,若有若无的,可是你知道它来过,因为它带走了你皮肤表面最后一丝燥热。
“走吧,带你去喝豆汁儿。”他说,语气自然得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或者“你吃饭了吗”。
我跟在他身后,穿过那条窄窄的、种着石榴树的胡同,推开了那扇墨绿色的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