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前文姐姐比妹妹的妈妈的学历还高,那我就要揭示一个玄幻的事实了。
小学到高中的本级政府萝莉妈妈都是国务院妈妈的分身,嗯,这样就没有逻辑bug了。
……
国务院作为威严而宠爱女儿的大母亲,她的女儿自然也是大女儿
如果她的大女儿(国务院部门)向你表白,你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硬着头皮和她们说再考虑一下吧。
没错,为了防止你打扰母亲,省级的行政复议就是向她们本部门来做的。
就是说。
“我喜欢你!”国务院教育部(栗色眼睛娘)
“我要复议!”
栗色眼睛娘不满掏出小本子说道:“那你说吧。”
“超,怎么是找你啊,我要找你妈。”
“达咩!法律是这样规定!”
难道一世英名,就在这里被国务院的各个部门打至跪地,然后……
“经过复议决定,肥君还是要做我男朋友!”
“我不服!”
只见你双手握紧,吟诗道:“早岁哪知世事艰……略。”
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
一阵鼓掌声响起。
正是国务院大母亲,她身着金裙,远眉如画,她说道:“既然不服,那我来帮你吧。”
你欲言又止,突然,有人打断了对方。
“小友,你确定吗?”说话的正是隔壁学院的法院,是一名黑裙妇人,虽无国务院那边雍容华贵,却多出三分威严。
她眉眼间好像和司法部有三分相似,这里要说明的是司法部和法院看起来长得很像,但是司法部本质是大母亲的女儿,而法院可是能和国务院大母亲三权分立,掌握了司法权这一大道的存在的绝顶强者!
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机构部门!
“为什么如此说?”你问黑裙妇人(法院)。
国务院的威严就在这里,一旦让国务院来复议,她做出来的就是【最终裁决】,不容更改。
“你们做爱罢。”她说。
你就再无改悔的机会了。
你目中那关于未来的景象,散去,惊恐的后退了三分,国务院只得叹息。
法院便说:“你若不服,不妨来我这边试一试,若是不满再去听嘶也不迟!”
这就是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之后不满意,再进行【最终裁决】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