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号船员规范
隶属单位:远洋监测部·巡海计划第一分队
适用对象:诺亚号全体在册船员
1. 诺亚号巡航路线为固定环形:自第三联合聚居区专用码头出发,沿大陆架向东北方向航行至"第一转折点",转向东南至"第二转折点",再沿近海返回母港。全程约两千三百海里,途经已知活跃带共计十七处。任何偏离此航线之决策,须由舰长签署书面指令,并注明偏离原因。
2. 诺亚号为封闭循环系统。舰内所有空气、水及有机废弃物均须在舰内完成处理,不得排放至外部海域。
3. 船上任何区域(含个人住舱)均须穿着船上专用制服及防滑软底鞋,睡眠前应在更衣室更换睡衣、睡鞋。
4. 航行期间,船员有义务向采样官报告任何通过舷窗或潜望镜观察到的异常海洋现象,包括但不限于:
a. 海面颜色异常。
b. 鱼群行为异常。
c. 水中出现不明漂浮物。
d. 声呐回波显示有尺寸或速度不符合已知海洋生物特征的目标接近或伴航。
5. 诺亚号航行期间,严禁船员使用任何个人通讯设备与外界联系。船员家属若有事需转达,由指挥中心整合后在定时联络时统一发至诺亚号,由舰长酌情决定是否向该船员透露(若该家属去世或重病等重大事项必须通报,若日常琐事则可暂缓)。
6. 绝对禁止接触海洋水体
7. 绝对禁止在船内种植或携带任何活体植物种子
8. 绝对禁止私藏海洋样本
9. 违反6、7、8三条规则的船员,经全体船员签字确认后,以叛逃罪处理。
10. 绝对禁止在观测窗或任何船体外部表面留下个人标记
11. 每日晨间,所有船员须到医官处进行基础体检。
12. 若本舰已确认无法在安全时限内返回母港,且舰上污染程度已导致半数以上船员无法维持洁净人类状态,则应启动最终紧急预案“黑色协议”:舰长选择一处海沟或深海盆地区域,使本舰自沉。
13. 诺亚号完成执勤周期返港时,须在港口外三海里处停泊,等待港口检疫队进行例检。船员返回家中后需接受一次心理评估,休息满二十天且心理评估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次航行。
14. 最后,谨向每一位诺亚号船员致敬——无论你们此刻在深海的哪一处角落,无论你们刚记录了什么样的异常,请记得:还有人在地面上等待你们的消息。请继续航行。请继续记录。请活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