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复活!《十三步》!来!( `д´)
这本我当时看它没多厚,还以为不过如此,后来发现我错了。长篇,内容形式手法很丰富,剧情曲折离奇,莫言自评为“前无师父后无徒弟”。其实我前几天就看完了,拖到现在才来写主要是有很多东西需要再体味。
本书可以被称做先锋文学,初看之下你会觉得有些不知所云。但以po的阅历来说,《十三步》算得上先锋文学中的佳作,至少你能明晰故事情节和大概的内容所指。
你翻开《十三步》,这本书就会先震惊你一下,不过前提是你是中国人——它以资本论作序,且开头掷地有声:马克思也不是上帝!开篇可能会有些争议,但以po浅薄的马哲知识,我认为说得只是直白了些,没什么问题。开头只是铺垫,而序言简要道出了本书的故事内容,真正的东西要在之后展开。
“有一个古老的美丽传说,说人只要看到麻雀单步行走就会有好运气降临,它走一步你交财运,走两步你交官运,走三步你交桃花运,走四步你身体健康,走五步你精神愉快,走六步你工作顺利,走七步你智慧倍增,走八步你妻子忠诚,走九步你名满天下,走十步你容貌变美,走十一步你妻子美丽,走十二步你的妻子和情人和睦相处,亲如姐妹。但是决不能看到第十三步,如果看到它走了第十三步,前边的所有好运气都将变成加倍的坏运气降临到你的头上!”此传说大概就是《十三步》标题与分节的来源,它也的确讲述了属于改革开放时代教师的悲剧。作为莫言少有的八九十年代城市背景小说,《十三步》比起它其他的一些来说写得很好。成功做到了“言此意在彼”而不显生硬突兀。
《十三步》的故事叙述者是一位在动物园中吃粉笔维生的人类,这很魔幻现实。和《生死疲劳》一样,这位叙述者虽然大部分时间让人意识不到他,但实际上与故事息息相关。故事情节很适合采用游戏主支线来描述:主线是方富贵死而复生,李玉婵为其整容使其顶张赤球教书,张赤球本人外出做生意。支线有王副市长与李玉婵,张赤球与李玉婵,猛兽管理员与李玉婵,方富贵与屠小英。开头结尾以故事及故事外的meta(大概也算?)
内容很丰富,希望大家能自己去体味,这里就我个人很喜欢的角色李玉婵谈一谈。她是市殡仪馆的特级整容师,她是第八中学物理教师张赤球的老婆,她是个好整容师,但她并不是普遍意义上忠贞的妻子。幼时母亲的情人在她成长后成为了她的情人,最后躺在了她的手术床上。她与张赤球的婚姻是一场阴差阳错和母亲的促成。她有绿色的小胡子和金黄色的体毛,这让她像一只母猴子。她看起来应是个对除自己外的一切满不在乎的女人,一个捉摸不透的女人,一个故意落水与情人交欢的女人。但她为家里打点了十几年,她拔了死去情人的金牙,她与猛兽管理员做了交易,她为方富贵做了手术,让张赤球出去经商。她是开放的,但又是顾家的。她对张赤球的感情大抵很复杂,无情何需顾他,又何需因方富贵那张属于张赤球的脸迷乱?最后我犹记她褪尽衣衫只穿一件白大褂在家中散步,无比契合的意象。
莫言本人说,《十三步》是一本关怀教师这种知识分子困境的小说。在那个时代,他们含辛茹苦教学二十多年不如街边摊贩。的确,书中方富贵的死被学校拿来大做文章但并未真正对教师的生活有所改善,反倒是校办的兔肉加工厂吃尽了人血馒头。
由于本书手法的问题,有几件事争论颇多——笼中叙述者究竟是方富贵还是张赤球,亦或两者都是又或都不是?屠小英的结局究竟是什么?前者我认为无需纠结,大可认为他是一种传承,毕竟在最后,“我们”也看见了麻雀走了第十三步,“我们”也吃起了粉笔。并且,开头就说,叙述者并没有限制“我们”的想象力,为什么所有的如果,都是想象呢?屠小英的结局我们不得而知。
《十三步》,对先锋文学有所兴趣和涉猎可以一读,是莫言写得不错的时代较近的小说。喜欢略显凌乱和新奇体验以及谜语人(雾)的也推荐读一读(ゝ∀・)总得来说算比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