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书》
(一份年代偏旧的公告,但不知怎么保存得相当好。)
来自奥兹公社的丽贝吉娅.阿培拉,在此对镇理会的判决提出反对。理由如下:
一,本人带领同胞手足发展农业,是规范内的,是迫于生计的。首先,人类要想生存,食物是最基础的保障。然而如今,拜先知的预言所赐,我们不得不全部进行采矿工作,而无法在粮食方面自给自足。窃以为这种规定是本末倒置的。况且,镇理会通用规定中规定的是“暂缓其他行业发展”,而不是“暂停”,所以,我为了生计发展农业,当然是合情且合规的。
二,考虑到奥兹公社的条件,发展农业确实要比发展矿业有前途。奥兹公社的地理位置比较特别,辖区内拥有全诺亚镇最肥沃的耕地。灾前奥兹公社农业发展的很好,但现在却不得不荒废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发展并不适合的矿业。这本身并不合理。如果要发展矿业,应该让临山的那几所公社去做,而不是一竿子打死一镇的人,把所有公社都赶去挖矿。团结互助、取长补短自古便是诺亚镇的传统,绝不能够在祂面前摒弃掉才是。
三,窃以为先知过大的话语权导致了不合理的强制发展。我并不是在污蔑先知的智慧,也不是在质疑镇理会的能力,我只是认为各位过于听信先知的那一个预言,而忽略了事物发展的基本的规律。我们没有人能说矿业不重要,它可以说是诺亚镇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也不能为了发展矿业把其他所有产业都打瘸腿吧?这样一边倒的规定,是不利于诺亚镇发展的。甚至可以说,我们谁都不知道先知的预言到底是不是真的,就这样让这个灾前突然出现的外乡人掌握话语权,真的好吗?请务必三思!
以上,我反对镇理会对我的批斗判决。
Apera,诺亚镇的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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