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244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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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区巡逻是保障监区安全,维护监区秩序的重要工作。在执行巡逻工作时,应根据以下规则来确定具体巡逻路线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一. 巡逻路线:
监区内巡逻路线总体分为三条:1号路线、2号路线、3号路线,分别在不同值班时间段选用。
1号路线:以值班室为起点,途径各监狱楼、多功能厅、集体活动场、职工宿舍楼等主要建筑活动场所,以监区办公室为终点进行沿线巡逻。
9:00-17:00段值班狱警应按此条路线巡逻。
2号路线:以值班室为起点,沿连通监区内各建筑的所有道路,以及监区围墙內侧进行巡逻,直至接班狱警接替后返回值班室。
17:00-01:00段值班狱警应按此条路线巡逻。
3号路线:以监区长办公室为集合点,巡逻职工办公楼、职工宿舍楼、医疗中心楼及之间的连通道路,直至接班狱警接替后返回值班室。
01:00-9:00段值班狱警应按此条路线巡逻。
二. 人员分组及队伍规划:
巡逻工作开始前,应按两人一组分成若干小组(必要时可按三人一组分组),三组为一只小队,以小队为基本单位组织巡逻。行进时小队内各组间隔5-10米,各小队间隔30-80米,小队之间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交换信息。
三. 装备配发清单与使用须知:
狱警巡逻时应身着、携带以下标准装备:
(1) 执勤服装:第⑥监区连体式制服及配套手套,鞋袜、半封闭式头盔、勤务背心、勤务背囊、背负式空气过滤设备。
(2)执勤装备:无线通讯设备、催泪喷雾、手铐、橡胶制长棍、防爆叉、轻型盾牌、电击枪。
(3)医疗用品:注射式止痛剂、止血粉、绷带、抗生素、注射式退烧剂、致幻剂。
上述装备使用须知:
(1)电击枪只可在一般执勤装备无效、或者无法压制时使用。
(2)空气过滤设备是否开启应确认头盔上的指示器状态,如其提示需要时,应遵照其指示立即开启。
(3)致幻剂非狱警使用装备,在未得到授权许可时禁止使用。
四. 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及安全保障指引:
(1)如遇服刑人员未安日程规定,在允许活动区域之外的地区活动:将其带回相应区域,如拒不配合可使用武力。
(2)如遇服刑人员聚集斗殴:武力制止,押送至禁闭室。
(3)如遇服刑人员破坏监狱围墙或其他建筑:武力制止,押送至禁闭室。
(4)如遇服刑人员突发急性疾病倒地:就地控制现场,并报告医疗值班室,直至倒地病人被接走。
(5)如发现其他职工人员被服刑人员追逐、殴打、纠缠、跟踪、控制:确认双方身份后为职工方提供协助。
(6)如发现服刑人员在休息时间段内,在任意地区无狱警陪同下活动:武力制服,押送禁闭室。
(7)如遇身着无编号狱警制服的人员:盘问其身份信息,要求其给出狱警编号。如拒不配合或无法沟通,可将其武力制服。
(8)如遇无法确认其身份的类人形生物,或服装、身体状况异常的服刑人员:观察头盔指示器,开启空气过滤设备。
如无命令要求或附近存在需要协助的人员,避开该目标。
(9)如发现职工人员遭遇不明目标袭击:在确认其身份后,提供适当协助。
若无法确认其身份或无法沟通, 将其视作类人形生物避开。
(10)如发现周围环境存在天气变化过快、建筑位置变化、建筑内部空间错乱、通讯设备异常:
尝试报告值班室并结束巡逻,立刻集结队内可确认身份的狱警,返回值班室。若无法返回和联系值班室,可在无授权状态下使用致幻剂,原地等待异常结束。
(11)如在异常环境下与队伍失去联络,且无法联系值班室:按下头盔或连体制服上的发信按钮,使用致幻剂,原地等待异常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