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孩子纯粹的恶意攻击他人。
小学(还是幼儿园?)的时候听到拉别人凳子让别人一屁股坐到地上可能导致脊椎或大脑损伤,之后就在一节课上在同一小组的女孩子坐下时拉开了凳子(也不讨厌她)
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生气,之后照常。
她没出事,但这是我记忆中可谓最恶劣的事情之一了。
也许是因为当时有被其它两个女孩子扔笔扔东西到下水道吧,但这绝不是我加害他人的理由。
二、自大且傲慢地度过了整个初中时期。
在初三时,在与班上因校园霸凌而抑郁的胖胖的女生(班级第一,年段前列)谈了心中想法后,(当时八年级因家中问题轻中度抑郁,到了九年级稍走出后转变为自傲自大)把谈心的纸张给了补习班上的其它学生看。
其中就有当时班上的女孩子。(她不在霸凌者之列)
尽管我不知晓后续的动向,但这恐怕仍是传播出去了。
恶行易施,伤痕难补。
这是不可以忘却的事,可能不如其他人恶劣,却一定是对自身道德永不过时的批判与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