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民都在聊事后抗争,这很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但我也想谈事前抗争,如果没有承担这份苦难的觉悟,也许不生才是更好的选择,毕竟子宫长在你身上。换言之,你拥有完全自主的生育权,再换言之,今天这个局面你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事前抗争的缺失让你落得如此境地。
当然,义愤填膺的人们可能会谈我说的轻松,你怀这个孩子是出于某种迫不得已。可正是对迫不得已的反抗才构成了抗争这一行为——而即使最坏的结果也无非是离婚,和其他人的建议有什么区别呢。
因此,我们现在面临的局面不是纯粹地抗争,而是某种程度上的反悔。最糟糕的是,这种反悔将以一条生命作为代价(虽然法律上来讲胎儿不能算人,但仍然可以算作生命)。
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几乎没有好结局可言。痛苦你已经承担过了,无论是生育还是流产,都意味着对身体的进一步伤害,随之而来的还有对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破坏。而最讽刺的一点是,你能在这个破故事里找到的最好结局是:你千辛万苦生了个孩子,在听到婴儿啼哭的那一瞬间,你觉得你经历的苦难是值得的。
所以剩下能走的路无非那么几条,流产离婚跑路当然可以,完全合法合规。而如果想生下来离婚,则需谨慎考虑,如果男方坚持不要抚养权,法院把孩子判给你的概率几乎是100%。而如果男方扶养,你可能需要承担至少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用。当然,如果你认为事态还没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那你应当尽量争取无痛分娩、水浴分娩等医疗措施减轻痛苦,通过产后恢复服务恢复身材,总而言之,既然天数未定,那就皆可为之。
祝愿你作出自己的选择,然后幸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