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话 汞,浮影在川
迟来的正义,终归是正义。1965年的昭和电工株式会社并没有窒素公司那么好的运气,虽然它也尝试和窒素公司一样掩盖问题,但是还是被对企业参与不多的大量市民告上了和企业关系不深的当地法院。有了新泻事例的支持,水俣市患者重新时期信心,对窒素公司开始采取法律行动。最终于1968年,日本政府承认了水银与水俣病的关系。
1967年,新泻市民对昭和电工发起诉讼,调查委员会的报告被送至厚生省
1958年,日本厚生省与科技厅做出官方结论:水俣市的水俣病由窒素公司废水中的汞造成,新泻市的水俣病由昭和电工废水中的汞造成。
1969年,水俣市病患及家属112人,将窒素公司告上熊本当地法院,审理开始。
1970年,日本临时国会召开,促进日本公害诉讼制度和受害者救助体制的完善。
1972年6月,由于日本政府在国际环境会议报告中对水俣病只字不提,水俣病患者代表团奔赴斯德哥尔摩国际环境会议,水俣病这一公害病开始为世人所知。
1973年,熊本审理终审,窒素公司败诉,需要向每个水俣病患者一次性提供¥1600万~¥1800万(JPY)赔偿。
1975年,水俣病患者再次提起诉讼,以“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对窒素公司干部提起诉讼,窒素公司原社长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1989年,水俣市水俣病患者将熊本县与日本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对不作为作出赔偿。熊本县知事因拖延水俣病认定工作获罪。
1996年,村山富士向水俣病患者道歉
2004年,日本最高法院判决日本政府与熊本县有责任向水俣病患者做出赔偿。
至此,日本环境省认定水俣病患者2273人,其中1784人已经死亡,潜在受害者约2万许。
2007年,水俣病患者以在胎儿期与幼儿期就遭汞污染为由,向窒素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2.28亿日元赔偿。
2011年,窒素公司与部分水俣病患者达成协议,90%的原告每人得到210万日元的一次性赔偿,日本政府与熊本县政府将承担受害者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并针对受害者群体成立22.9亿日元的基金项目。
2013年,《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签立,所有缔约国,于2020年起,禁止生产及出口汞含量超过5mg的普通照明用荧光灯,中国在其中还提出了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的体温计与血压计的计划。
一切都在向好,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