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ヮ´ )最好笑的是米桑这个缝合程度,你打算告什么?十几个公司一起围剿吗?
本来缝的够多就不算缝,毕竟玩法缝的多了只要缝的不烂一般都会是不错的游戏,玩法这玩意发展至今还是受计算机性能和公司大小限制的,要是不计较成本意淫游戏的话我把所有可能的玩法都给你缝在一个游戏里σ`∀´)
缝玩法和缝剧情均不在大部分版权法保护范围内,想拿版权法砸人必需要从人家游戏里扒出没有改过的代码,如果对方不是指明了同一个角色的话也不会构成某些国家的著作权侵犯。
(`ᝫ´ )不然老任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真有可能有什么办法送人上法庭人家可不会放过,东半球最强法务部可比我们这些臭打游戏的更懂。
(`ゥ´ )所以说核心其实还是米桑缝的烂,但是缝就缝了,缝的不好看着一样玩还去碰瓷原游戏,粉丝又逆大天,但是法律就是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