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标准大幅提升。2024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 万元。详情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咨询属地商务部门。政策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44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