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327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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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你展示特立独行的对象和目的。
说中文夹英文有两种情况,找优越感和无可奈何。前者是刻意的,需要通过个人主观因素掩盖的。有能力正常交流而不为,其目的就是展示自己的优越。这种我会毫不吝啬的贬为小丑。后者,是被动的,可通过客观因素诠释的,例如未系统性学习中文的华侨。我甚至会赞赏他们为正常交流做出的努力。
在简中互联网用繁体者同理。如果要将“美观”作为目的,那对象就变成了“穿衣服是给自己看的还是给别人看的?”这另一争议性的命题。在我的观点看来,无必要地展示自己的审美是否为一种找优越感?我觉得是的。自用,我会觉得你有特点,无必要而摆出来用,小丑。
方言亦同理。能讲普通话却刻意讲粤语来彰显自己的地域还不够优越吗?即便讲塑料普通话也要用同一语言交流才是我认知中尊重人的行为。
刻意营造特立独行,对我来说就是找优越感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