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文化方面aNd是个文盲,今天的知识可能并不是很冷,惭愧惭愧:
众所周知,先秦时期,各种祭祀是人们日常生活很重要的一环,「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所谓五礼「吉,凶,军,宾,嘉」中,「吉」这个祭天地的典礼也是排在第一的,后面跟着的就是「凶」这个吊丧礼。
神秘学告诉我们,一场比较朴素的仪式通常会有一个目标,而为了把你的意图传递给你的目标,你需要找到某种方式与之建立联系。一种非常朴素的做法,就是找一个象征。
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个象征是牌位(又称神主),相片,骨灰盒什么的;而对于先秦的人民们来说,他们则采用了更富有巫术色彩的方案:找个人来代表先祖与神灵。
而这个人被称为「尸」。「尸位素餐」的「尸位」就是这个位置(作为尸,你只需要坐在那里就有白饭吃)。这一套「立尸礼」在上到《礼记》下到《诗经》的文献中记载颇丰,另有诸多条款:祭女子要另立女尸,祭逝者的时候,他的儿子不能做尸,但孙子可以(欲了解更详细的原因,可以自行搜索「昭穆」)……
理所当然的,这个人会享有其所扮演的存在的地位。《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可以為父尸。為君尸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尸者,則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如果遇到了扮演国君的尸,无论那个人平日的地位多么低下,士大夫此时也应该向其行礼;即使国君,也应该将尸奉若神明。
不过,尸还有一些职业素养要求,比如说,需要坐的很端正,不能动。(若夫坐如尸,立如齊)所以ADHD患者们可能不太适合做这个。
这样的仪式无疑令人浮想联翩,很多地方的先民也有着类似的传统——比较神话学一直都是一门富有魅力的学科,不是么?
立尸的习俗在「礼崩乐坏」后逐渐被立神主的行为所取代,不过它或许在跳大神等习俗中有所保存,也许汉字文化圈的其他国家也从中学到过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