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一、纹章的起源
中世纪纹章被各个阶层广泛使用,唯一的禁止是不得冒用。十二世纪中晚期,纹章体系逐渐成型。
纹章出现主要应用在战场上区分敌我,后被推广至各行各业。纹章常常用于印章,也出现在盾牌、旗帜和建筑中。
纹章主要有六种颜色:金黄、银白、黑色、蓝色、红色、绿色。绿色较为少见,紫色和橙色更为罕见。金黄和银白为一组金属色,其他称为背景色或釉色。通常大面积使用颜色时,不会在同一组中选用两种,以方便辨认。
纹章的图案主要有两种,一是几何图形,二是象形图案。盾形纹章可切分为不同部分,再通过组合和演变形成更复杂的纹章。几何图形也可以添加在纹章中,同样可以进行组合。象形图案最受欢迎的是动物,狮子和鹰则是应用最广泛的动物。
二、纹章官
纹章官起源于十二世纪,原本为传令官和信使。在战场上,纹章官负责为主人辨认贵族,并通过主人的旗帜发布命令。在比武中,纹章官负责宣扬主人家族的身世,收集比武相关的信息。
中世纪鼎盛期,纹章官逐渐成为一种顾问,研究贵族家事血统。纹章官制度为纹章罩袍,上面镶有主人家族的纹章。
十五世纪后,纹章官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只有英国保留这一职位,设立英国纹章院。十六世纪后,纹章官的薪水逐渐降低,但出任者多为贵族,并与各家族关系密切。
三、纹章的演变
复合纹章有两种,一种是在原有纹章上增加的区别符号,多出现在非继承人或旁系;二种是对盾面进行分割组合多个单体纹章,多出现在具有多个家族继承权的贵族或联姻夫妻的共用纹章。
男性贵族纹章为盾形,女性贵族纹章为菱形,若妻族无男性继承人,则妻子可以使用家族纹章并放置在丈夫纹章的正中。后代继承父母纹章时,需要将父亲的纹章放置在左上和右下,母亲的纹章放置在左下和右上。随着继承,盾面为四份,此时存在三种徽章时,会将右下的徽章重复使用。
文艺复兴时期,私生子会将父亲的纹章放在对角线上,或在父亲的纹章外围加边缘图案。
获得荣誉的家族会在纹章上增加国王恩赐的要素,触犯罪过的家族则会在纹章上打叉、删除图案或倒置。
纹章附属物有如下几种,一是头盔或羽饰,多为单体;头盔多朝左,朝右为非正统;铁条代表不同贵族等级。二是冠冕,不仅限于国王使用,只有在重要场合使用。三是斗篷,君主会用敞开的帐篷代替。四是铭文,多为战争口号或家族精神。五是扶盾者,多出现大贵族纹章上代表受到拥护,一般成对出现。六是基座,可为城墙、座椅或装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