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5808318
以及>>No.65807684的“但是,对于病人,做出一些稍微不那么道德,或者不是太积极向上,看起来不是太正能量的行为,还是可以去同情的”
想要被同情是正当的,你可能因为图上的人和你同属ed患者所以会难以避免的倾向于去替她们解释证明她们的“无辜”
我完全理解病人群体需要一些小聚落在内部通过传送一些相对来说不那么正确的信息来互相共情互相支持获得安慰。在这些小聚落生态还相对健康的情况下我不支持一些恶意曝光挖掘行为,比如早两年的某博主揭露“惨圈”事件,这件事的实际后果只是毁掉了几个算不上完全魔怔精神病小群体,激化了青少年精神病群体与非专业普通人的矛盾,反而把他们推向了更幽暗的小圈子。
这种以身份划分抱团对外排斥为主导的群体认知对病人是利大于弊的。只会形成抱团→魔怔→被外界攻击→更加抱团→更加魔怔的恶性循环。
而串首图上的程度,说实话即使是亲人密友也难救更别说路过网友的那点同情和错位的关心了,这软件页面看上去像小红书,而且打的是普通的“瘦身”“减脂”tag,这显然不是适合发布在公共平台的信息,必然因其内容的猎奇性以及传达的畸形观念招致排斥,这种风气的盛行是可能制造潜在患者的。所以我很难觉得这种程度的患者值得被同情,只是反对不了解的群体用开除她们病籍的方式攻击她们。
她们的评论区比起讥讽者和共情者互相反驳更应该出现科学的解释,但科普让人接受的前提是不要过多主观表达流露出自身阵营( ゚∀。)
所以还是建议所有此类有自怜倾向的患者在公开表达或解释时在能力范围内尽量改变“我很惨我的一切都是病导致的不是我的错”的思维方式,虽然很多人基于朴素的情感确实有着“病人要同情”的底层代码,但不是某种确实存在的法则,远低于个人感受的优先级,所以很多人会因为实际感受是“不想同情,凭什么要我同情”而选择开除病籍完成自洽。
包容与否是个人选择,大多数人不会因为某种法则去共情一个表现魔怔呈对外攻击性的人,即使她确实有病。
我认为的对病人自己来说最好的处理患者和非患者分歧的方式是:可以有一定“同类/非同类”的意识,(在交流健康的前提下)从可以相互理解的患者或专业人士那里获得需要的认同和情感支撑,但避免过度排斥他者和追求所有人的同情,对待非患者有闲心就用相对客观的方式去解答,对方能听进去那世界上就多一个下次遇到ed患者不会盲目攻击的人,听不进去就把他当个屁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