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楼 抽干诸水修地铁 发表于 异闻会 2/18 21:13
本委员会是一个致力于处理诸圣本地各类事务的联合组织,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加快诸圣市各基础设施建设,为诸圣现代化带来助力
壹、个体会员入会条件
(一)曾担任过任意公共设施管理,认可本会章程,热心本会工作,有加入本会的意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管理规定,品行端正,声誉良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中小型公共设施个体申请者,原则上应在至少三座城市拥有善名,或切实在任意二线以上城市政府官方报道中获得过正面评价;
(三)大型或超大型设施个体申请者,须具有设施所在城市政府承认的合作者身份,或至少在一次灾难中与城市政府合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历;
(四)其他申请者,须在任意领域做出巨大贡献,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请成为会员。
贰、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有一座正在运营的公共设施的完全主导权,认可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有加入本会的意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管理规定,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能够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单位会员包括地方著名旅游景点、诸圣市内各级学校以及外市采用与诸圣市内各级学校相同规章的各级教育机构、拥有大量成员的社会团体(以宗教团体优先)、拥有巨大人流的各类设施(以医疗设施优先)等。
叁、入会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入会可通过组织推荐、会员推荐或个体自荐。
(二)材料核查。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审核;
(三)审定确认。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讨论通过;
(四)办理入会。本会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体于7日内完成注册登记并交纳会费;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将在30日内授权颁发会员证;
(五)境外个体与单位申请会员的,仅通过常务委员推荐方可通过,亦可以申请加入本委员会境外兄弟组织。
肆、会员享有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于诸圣市内建立受会员领导的相关设施或分支机构;
(三)享受本会面向会员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信息获取、传媒渠道、资源共享、设施运营建议、特定知识的许可、向常务委员申请调用特殊权限,扩展经营范围;
(四)推荐本会会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伍、会员应尽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和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个体会员会籍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会费标准为100炉/年(或等价值概念与实体);
·单位会员会籍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计算。会费标准为:学校(含幼儿园),500炉/年(或等价值概念与实体);
·其他单位,1000炉/年(或等价值概念与实体);
·边远贫困地区和有特殊困难的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酌情减免会费;
·常务委员所在组织为特许会员,免缴会费;
·会费可按年交纳,或一次性交纳多年。未按规定交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
(四)承担委员会或常务委员委托的科研、调研、培训等任务(具体案例参见鲸北市海洋馆、依双那普羽林景区、长青市七峰景区等);
陆、退会程序
(一)会员资格有效期内,会员主动要求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取消且不再享有相应的会员权利。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已退会会员如希望重新入会,需按程序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