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过来。
不,应该说是清醒过来吧。
这里好像是家医院。
据医生所说,我满身是伤地倒在路上,被人发现后送来了医院。
我没带任何随身物品,而且还失忆了,连自己的名字和住址都记不起来。
他们好像还在新闻上发布了寻人启事,但我的脸已经完全扭曲变形,无法辨识,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渐渐地,我被人们遗忘了。
不过,我现在已经全都想起来了。
包括那个把我害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元凶,我也清楚地记了起来。
我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没错,就是复仇。
但在此之前,我想先好好休息一下。
时隔半年,我回到了家。
之前为了排解独居的寂寞,我养了一只吉娃娃,取名叫玛洛,它热切地朝我迎来。
半年不见的玛洛对我的欢迎太过热烈,而我则因为体力衰退,完全招架不住。
哇!等等……
我醒过来。
不,应该说是清醒过来吧。
这里好像是家医院。
据医生所说,我满身是伤地倒在路上,被人发现后送来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