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内满是碎玻璃和血迹,吧台后的保险柜敞开着,显然已被搜刮过。你蹲下身,在倒翻的桌椅间摸索。
运气一般,只收获了半袋子弹壳和一瓶幸运没有惨遭毒手的“炸弹酒”——这种酒颜色漂亮但是很冲,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讨厌的人非常讨厌。钱包瘪又自诩有情操的酒鬼喜欢用它做基酒,用短暂的味觉失灵换蹩脚的小资情调。
用背包装好垃圾,骑上摩托回家了。
如果那位处W区贫民窟腹地1[1,2]边缘的二十平铁皮屋能叫“家”的话。
路上一如既往地有嗑嗨了的人在发疯,手臂上画着奇形怪状的刺青,嘴里叫嚣着含混的言语,举着针筒手舞足蹈。和平时一样无视。
只是走到家门口时,隔壁的门突然打开。一个穿着长袖T恤、瘦弱白皙的黑发2[1,2]棕发青年映入眼帘。
“啊,您、您好——”他唰地鞠躬,“我是刚搬来的,我叫晃。”
1-3 无视
4-6 哦
7-9 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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