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与注销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所有穿灰色制服、完成登记并持有效工牌的正式工作人员。离职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于白日亲自前往一楼前台办理,不得代办、不得夜间办理、不得在非前台区域办理。
1.提出离职申请时,须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申请表须使用黑色签字笔,若填写过程中发现表格上出现非您本人书写的内容,或某栏内已有与您无关的文字,将该表正面朝下放置,另取一张新表重新填写。
2.离职面谈由当班前台人员或指定管理人员进行。面谈地点仅限一楼前台区域,不得在值班室、更衣室、工具间或任何其他区域进行。若面谈人员提议更换地点,请拒绝。
3.面谈内容仅涉及工作交接事项:工具归还情况、未完成的工作、排班交接、工牌与制服回收。面谈人员原则上不会询问您离职后的去向、新工作地点、对公寓的个人看法或您在工作期间观察到或经历过的任何无法解释的情况。上述问题被提及时,您有权不作回答。
4.面谈中不应讨论您在工作期间遭遇过的任何异常,以及您本人或同事在工作中曾进行的违规操作。若面谈人员主动提及上述话题,立即结束面谈,您的离职手续需在次日重新办理。
5.工牌须在离职当日交还前台。交还前,请确认工牌上姓名、照片与工号均为您本人信息。若工牌照片与您当前面容存在肉眼可见差异,或照片中人物表情、姿态与您记忆不符,不要向前台指出,将工牌正面朝下放在柜台上。
6.工牌注销后,该工牌对应的所有区域通行权限即时失效。您仍可在一楼大厅继续停留至离开,但不得再进入任何需工牌验证的区域。若您在工牌注销并交还后发现仍具有某些区域的进入权限,不要进入,将其关闭并向前台报告。
7.工作制服须在离职当日交还至前台,交还前将全套制服清洗并折叠整齐,装入不透明袋中移交前台。若制服在清洗后仍残留无法去除的灰绿色污渍,或洗净后散发腐土与铁锈味,不要继续清洗,直接装入密封袋并告知前台该袋需按污染织物处理。
8.更衣柜清扫须在不少于两名前台人员的陪同下进行,请将柜内所有个人物品取出并确认其归属。若柜内应有物品数量减少或发生不应有的变动,不要寻找原因。
9.更衣柜清空后,请将钥匙交还前台,离开前确认柜门已关闭且未从内侧反锁。若离开时柜门自行弹开,或关门后柜内传出不明刮擦声或类似有人翻动物品的声音,告知前台后离开。
10.个人储物柜、抽屉、工具柜及其他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存储单元,均应在离职当日完成清空与钥匙交还。不得在公寓任何区域留下个人物品。离职后发现遗留的个人物品,公寓有权不予归还并依照相关规程处理。
11.离职前须将所有未归档的工作记录、值班日志等材料整理交回前台。不得私下保留副本、拍照留存或将工作记录带离公寓。若您在整理文书时发现记录中出现多余内容,且您对此内容无印象,将该页单独标注后一并移交。
12.工作交接对象为前台指定人员,不得私下将工作内容、钥匙、工具或纸面材料转交未在前台登记的其他员工或住户。若有同事私下向您索要上述物品,请告知对方通过前台办理。
13.离职当日应完成所有交接手续,因任何原因未能在当日完成的,次日须重新从申请环节开始办理。已交还的工牌、钥匙及文书材料不再退回。
14.离职手续完成后,前台人员将在您的离职申请表上盖章确认,请确认盖章为公寓标准黑色印章。若印章为红色,或印文内容与您记忆中的的公寓所用样式、格式不同,不要签字确认,告知前台人员更换申请表并重新盖章。
15.离职生效后,您不得再进入公寓任何非公共区域。一楼大厅为您可停留的最后区域。停留时间不超过办理手续完成后三十分钟。超时未离开者,前台人员将提醒您离开。被提醒后仍滞留的,公寓方将不再保障您的安全。
16.离开公寓时,请从一楼正门离开。不得从消防通道、后门、天台或任何非正常通道离开。
17.离开公寓后,请确认您的钥匙已全部交还。若在行李或衣物中发现仍可打开公寓某扇门的钥匙或门禁卡,不要自行返回或寄回。联系公寓前台,由工作人员决定后续处理方式。
18.离职后七日内,若收到自称憩园公寓工作人员的来电、短信或消息,内容涉及要求您返回补办手续、面谈、认领个人遗留物或确认某项工作记录的,不要直接返回公寓。通过公寓前台备案号码核实对方身份,无法确认的,不予回应。
19.离职后,不应再进入住户群或内部工作群。若被移出群聊后发现仍能查看群内消息,或群内有人以您原本身份继续发言,不要尝试重新加入或截图存证。退出并删除群聊天记录。
20.离职后一个月内,若在公寓以外区域遇见佩戴公寓工牌的现职工人员,且对方主动与您打招呼、称呼您的姓名、或询问您离职后的近况,可正常回应。若对方在交谈中提及公寓内部近况、规则更新或任何您离职后不应知晓的信息,请结束交谈并离开。
21.离职后,我们不建议您向现职工人员打听公寓内部情况,包括同事近况、住户状态、规则变更、异常现象及其他离职员工的后续去向。若有现职工人员主动向您提供此类信息,请告知对方您不适宜接收这些内容。
22.离职后,不建议您以访客身份进入公寓。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按访客登记流程办理,且到访时间须在访客允许时段内。以访客身份进入公寓期间,不与现职工作人员讨论您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
23.若您离职后接到公寓住户的联系,询问您是否仍在该公寓工作,或请求您以原工作人员身份提供帮助,请明确告知对方您已离职。不向住户提供任何建议、解释或行动指引,只引导其联系公寓前台。
24.离职后,您仍有义务对在职期间接触的住户信息、工作记录及内部规程内容保密。若有陌生人向您打听公寓内部情况,请一律告知对方您不掌握相关信息。
25.离职后,若您在新的工作或生活环境中遇到与公寓内部规则表述方式高度相似的文本,不要向他人指出该发现。
26.若您的离职申请被拒绝,或被要求延长工作期限,您有权继续提出申请。连续三次被拒后,请暂停申请至少一个月。暂停申请期间,不得向同事讨论您的离职意图,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您将离开。
27.若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有穿着非灰色制服(红色、蓝色或其他非标准颜色)的人员声称可为您加快流程、代为办理或提供其他便利,不要回应,不要将申请表、工牌、钥匙或任何个人物品交给对方。
28.离职手续办理当日,若您在前台或大厅区域看见穿着与您相同制服的同事正在办理入职登记,且该同事的面容与您本人极其相似,不要与其对视,不要与其交谈,完成您的离职手续后从正门离开,离开后不要回头确认该人是否仍在大厅。
29.本流程所涉全部记录在您离职后由公寓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离职后不得要求调阅、复印或删除上述记录。
30.离职意味着您与憩园公寓的雇佣关系正式终止。离职后,您不再被要求遵守公寓员工守则,但第18至25条所述事项仍建议您予以注意。公寓不会在您离职后主动联系您,若有任何自称公寓工作人员的陌生人与您联系,请先通过前台号码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