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论:人应该让别人知道自己会生气,但是决不能真的生气。
我以前很爱生气,我最近悟到了一件事:人类进化出生气这种情感的本质原因是因为它不理性,从而可以在博弈中让容易生气的人占到优势地位。假设一个情况:我从你手里骗走了20元,你可以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逼我把这20元还你,但是这过程中的损耗远远大于这20元。如果大家都是理性的,那你永远不会问我要回这20元。但是因为人是不理性的,你可能会对我生气,从而付出远超20元的代价也要把钱讨回来,我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从一开始我就不敢骗你这20元,怕你是个愣头青跑过来找我爆了。生气这件事的本质就和绑架一样,假设你绑了首富的女儿,问他要一千万,不然明天就杀了她。在他给钱之前你千万要让他相信你真的会动手,而如果他第二天没给钱,并且你以后不会再干第二票的话,千万不要动手,因为这时候动手完全是负收益。生气也是,你利益受损之前可以考虑让对方知道你是情绪不稳定,会生气然后找仇人算账的人,但是当你真的利益受损之后,千万不能生气,要理性的一切从利益出发,不能气上头去做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