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滕费尔斯骑士院。即使是这所与奥尔德马尔领相邻、王国最北的偏僻士官学校,仍不可避免地受到时尚风潮的影响。
毕竟爱美是人的天性,何况这里聚集了一群活力四射的年轻人。
但是!
“哇好厉害,现在的靴子底都这么厚的吗?两指厚……鞋头内侧还有铁片?!这样一来就算负重跑也完全没问题,还能走山路,太完美了!我要这个!”
“好的先生。”
至少英戈是个例外。他绝望性地缺乏对[美]的意识,只会从实用性和耐久性的角度评价鞋子。
如果是他自己穿还好,然而这是要送人的。
1[1,2]
1 我需要一位好心的店员提醒他
2 英戈心满意足地拎鞋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