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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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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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居在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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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
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第二章第八条申请登记户口
>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