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9126820
个人拙见如下:
人不仅有生理本能产生的内感官,更重要的是有对本能反应的认知和元认知。至少从精神(心理)现象的角度来说,我们常常能感受到自己的心中有着相互矛盾的愿望/欲望,而常识心理学还是认可自由意志(或者说某种先验主体)的,那么显然,那些相互矛盾的欲望对于这个意志就是对象,因此会说“被激素控制”这类的话。换言之,就像我们把自身和环境分开来一样,主体在感受上是不同于主体的心理现象(也就是其对象)的。这个问题真要说起来会很麻烦,但是这样应该足够表达我的意思了。
当然换个角度,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修辞,类似于说“我的境况使我不得不这么做”:我们所做的总是我们最终选择去做的,然而我们也会感到自己其实可以选择其他做法。说到底,我们有一种自由感,而自由正是“我还可以不这这样做”的选择权。
此外,笛卡尔式的身心二分/感性与理性等等二分法在现在应该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常识”。在这一常识框架下,身体无疑是与心灵(主体的意志/理性)相对立并限制着后者的。
总的来说,可以把这种说法看作对自由的直觉/直观感受和后天习得的自然科学知识(人是生命机器)之间的一种不协调,我们既无法放弃常识(我是“我思”,而我感到自由),也没法否认自己感受到的那种生理反应是由被认为是机械的物理世界产生的,所以会有这种看起来很矛盾的表达。
不妨设想一下,一个没有现代生理知识的中世纪人还会产生“是激素在控制我”的想法吗?显然不会,但他依然能感知到内心的冲突,只是这些冲突会被指派给其他来源。只不过是脑/神经系统在现代人眼里太特殊了,同样的话换成其他器官就不会显得那么怪异了,比如“我的嗓子在控制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