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po可以换个方式理解
我们希望社会接纳强奸案的受害者吗?
当然了。毕竟肮脏的是罪犯不是受害者。那么一次强奸对受害者的伤害怎么界定?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断手断脚)那肯定是往重里判的。
但如果只是一次性行为以强迫的方式发生呢?
妇女的性同意权利受到的损害其实并没有很大损害(这句话听起来很反人类),因为以后妇女对之后的性行为依旧有选择权,依旧可以说“行”或者“不”。
法律不可能包办一切事,对于一个性犯罪者,除了法律的惩罚以外,道德发挥的作用还可以增加。不是所有事都要靠法律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