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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9265008 - 无标题 - 婆罗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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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92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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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萌又烂的砍
• 禁时政类内容
• 没点大众接受不了的偏激观点算什么婆罗门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7(一)20:42:39 ID:9v9Tg7U [举报] [订阅] [只看PO] No.69265008 [回应] 管理
暴论:玛德强奸能不能死刑啊。杀人,故意伤害什么的都可能是被迫或者不得已的原因。

但强奸猥亵纯粹管不住自己下半身,都和畜生没区别了能不能刑法更重一些啊
 本串已经被SAGE (?)
Tips 无名氏 2099-01-01 00:00:01 ID:Tips超级公民 [举报] No.9999999 管理
╭◜◝ ͡ ◜◝ J J
(     `д´) “ 咩!”
╰◟д ◞ ͜ ◟д◞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8(二)21:14:37 ID:9PKFJQ9 [举报] No.69272223 管理
不懂,po都说是暴论了怎么还有人这么较真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8(二)21:40:53 ID:AXhR8HH [举报] No.69272436 管理
>>No.69272223
暴论不就是用来驳的( ゚ 3゚)这就是婆罗门一,没有最婆只有更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5:07:52 ID:WdAOpDy [举报] No.69275178 管理
>>No.69271216
不是说没病就没有其他物理伤害了,就算没有艾滋吧,被侵犯到后半辈子都要挂尿袋的也不是没有( ´_ゝ`)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5:29:42 ID:zESLls7 [举报] No.69275197 管理
>>No.69272223
不然给你们喊话用吗,发完就算?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6:32:54 ID:LqnRtoc [举报] No.69275243 管理
>>No.69272223
有没有一种可能,说出暴论的人自己就是对自己的言论较真并且认为是有理的,或者说你想直说婆版所有言论都是放屁给大伙看个笑话的,谁较真讨论谁也一样?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19:42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438 管理
>>No.69271135
你这是典型的替代错误——会有人讨论能不能数罪并罚,而得出来结论是“不行”;事实上这一个出现的场景是在于多次发生连续强奸行为,同种数罪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作为该罪的从重情节或加重情节来处理。
而你将同种数罪混淆成为了,多种犯罪行为不能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在犯强奸罪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不同种类的犯罪,那么就需要数罪并罚。例如:
· 在强奸过程中,又实施了抢劫。
· 为了实施强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 强奸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
· 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强奸。
在这些情况下,强奸罪会与其他罪名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合并执行。

——事实上,我们可以预见得到,真正恶意犯罪,很大概率是会同时间段做这些事情!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27:05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459 管理
>>No.69275438
你在说什么?

一种行为,同时满足多个不同的罪名,叫竞合。竞合时不能数罪并罚,而应该择一重罪论处。

多种行为,分别满足多个不同的罪名,应该数罪并罚。

以强奸为例。

以暴力压制的手段强奸,可能同时符合故意伤害和强奸。这种情况一般是单独一个强奸,因为这本质上是一种行为。

歹徒入室盗窃,发现家里还有个女人在睡觉,于是便强奸了女人。这里,入室盗窃是一个行为,强奸是一个行为,本质上是两种行为,所以适用数罪并罚。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32:20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476 管理
>>No.69271135
我承认自己或许有些恶意揣测,但我确实在你身上看到了明显的回避重点。

我们原本讨论的是:强奸往往伴随许多恶劣的伴生事件,可当下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些案件,却很少具备这些特征。你自己也知道,强奸还存在非暴力情形;只是这些非暴力情形看起来不够激烈,似乎让人感觉“罪不至死”。

所以我总忍不住觉得,你是想把那些激烈、恶劣的部分都压下去,好证明这个罪名本身就坏到了极点。

但如果先把所有最坏的东西都压缩到这个罪名上,再把这个罪名的特征当作武器——定罪范围较宽,又只针对特定目标群体——这件武器最终只会走向被销毁的结局。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40:29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505 管理
>>No.69275459
hyw,既然接受了可以数罪并罚你还回复我干嘛?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44:36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516 管理
>>No.69275476
你想表达什么?

适用数罪并罚的强奸案有,但单独一个强奸的案子很常见。后者不代表就没有暴力、胁迫等手段了,只是这些手段都算在强奸里面了。


强奸本来就是一个重罪,最高可判死,何来压进去一说?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53:49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553 管理
>>No.69275516
你是不是智利有问题?我想表达什么不是说清楚了!

强奸行为实施的同时可能会伴生其他恶劣行为,如果强奸罪判罚不足以惩罚罪犯时,伴生的罪责数罪并罚下最终判罚一定是够重的!你自己又知道了强奸罪最高有判死的,你还反驳我干嘛?!

po自己认知不清晰,我把他这种“强奸=死刑”的概念狠狠踩一脚上去,这是我的主旨,你为啥要拿几句ai套话咄咄逼人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8:59:14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567 管理
>>No.69275516
喜欢抠字眼,你用你的辩论套路辩赢了有什么意义?
国内强奸罪定责力度至少目前符合国情,要改也应该往责罚小了方面去改,严重扰乱社会的那些伴生罪行在数罪并罚下完全足够惩治强奸犯。

我把我认为的事情讲出来,哪怕不是法律工作者导致说错了一两个词,我也不需要跟你抠字眼辩论——法治国家自然需要全民学法懂法。
更何况我没说错,就你一直在掐一个词说不停。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9:10:54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613 管理
>>No.69275567
这样吧,我丢一个案例,你就告诉我这个案子,最后定罪时应该定个什么罪就行,不用说具体怎么判罚。

被告人李振国系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月庄村村民。1998年1月5日,下午,李振国得知同村女青年李某独自在家,遂产生强奸念头。当日19时许,李振国打开李某家的大门后进入,李某发现李振国后喊叫。李振国将李某摔倒,并用石块、手电筒、拳头击打其头部,后掐其颈部,致李某昏迷。随即,李振国将李某抱至堂屋床上强奸。后李振国发现李某已死亡,遂将其尸体藏于现场地窖内。经鉴定,李某系被他人用质地较硬的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9:36:05 ID:Kl6uxup [举报] No.69275726 管理
>>No.69275613
定 强奸罪(致人死亡)

你在说什么?
你想表达什么?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9:46:11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770 管理
>>No.69275726
没问题。

这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只是被告人实施强奸的手段,本质上讲,被告人只实施了强奸一种行为。所以定罪时只有一个单独的强奸(致人死亡),没有数罪并罚。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9:50:09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789 管理
>>No.69275770
本案的争议,在于部分人认为被告人是先实施的强奸,后杀人灭口,所以应该是强奸+故意杀人的数罪并罚。

但证据不支持这一说法,所以最终定罪是强奸。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09:52:14 ID:fk5H7wj [举报] No.69275797 管理
>>No.69275789
这个案子很好地说明了竞合与数罪并罚的区别。

你和你前面那个的发言,让我感觉你们就没分清这两个概念。

能分清的话,那我就没啥可说的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11:42:03 ID:Qmg3CR5 [举报] No.69276476 管理
虽然但是,kl6的说话方式!真的是!好中年人!你们不这样觉得吗?!
无标题 无名氏 2026-08-19(三)11:51:59 ID:zESLls7 [举报] No.69276533 管理
>>No.69276476
很多感叹号就有点太小学生了

就事论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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