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临光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守则(新版)
1. 因临时教学安排,临光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临附)高中部暂迁至临光市第三中学。学生应同时遵守新旧版本守则;如新旧版本存在冲突,以新版为准。
2. 非离校时段不得离开临时教学点。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非离校时段离开,须经班主任批准并由班主任陪同。
3. 非必要不前往临光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部城郊、泗典公园及周边区域。
4. 不得靠近、进入或记录以下事物:断壁残垣、废弃建筑;古旧遗迹、不应存在的旧物;近期拆除或改建的痕迹;尚未建成或刚刚出现的施工痕迹。
5. 远离五光十色。
6. 远离斑驳的白。
7. 如观察到某方向出现大片红色或大片蓝色,应远离该方向。
8. 绝对远离红色和蓝色同时出现的区域。
9. 学习内容以当前学期教学安排为准。不得使用旧课本、旧笔记、旧试卷,不得讨论往届课程或旧校区的学习经历,不得翻看旧照片、旧作业等旧事物。如发现自己无法控制地回忆旧校区生活,应向班主任报告。
10. 若认为自己对记忆中的14号同学的长相不熟悉,应向班主任报告,此前不得与14号同学接触。
11. 如出现意识涣散、身体部位麻木、无名的恐惧、感知到闪光、异味、强烈的即视感等症状,可能是癫痫发作的前兆,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发病期间须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校医室,不得单独行动。
12. 发现照明设备损坏、闪烁或无法开启,应尽快上报班主任,不得自行处理。
13. 体育课取消。14:10—14:20为放学时段,学生应有序离校回家。15:10起,第七节课及之后的晚课、晚自习改为线上进行,学生应按时上线,保持在线。
14. 居家线上学习期间,应减少对窗外的观察。如屏幕或窗外出现异常色彩,应关闭屏幕、拉上窗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