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逐渐衍生出了语言,且无需质疑的,后天的语法规则极大的丰富了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一旦将这种能力以功利思考,就不免涉及至历史性,并很难不把这种“元”的人类社会活动与一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劳动”所联系起来。本文一直尝试强调文学的语言符号性质,为了进一步解释文学与语言之间暗含的关系还需向政治经济学求助。
一直以来,人们早已习惯于将语言、思想、意识看作为一种虚无缥缈的存在的一种反映,这恰恰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点背道而驰。
马克思对此有着较明确的表示。“首先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存在,然后是语言的存在,而非同时。”
可要正确理解这句话则有一定难度,尤其是思想上的问题有待厘清。
作为一种一元论,存在与意识不是一种可以称得上是矛盾或能建立起如反映等实质对立起来的关系。意识就是存在,而不能是其它。这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使得马克思主义是一整套思想体系而不是单独的某一学说的原因。
意识、语言、思想都是一种社会存在,且相约作用在社会的生产劳动当中,一同去揭示历史的偶然与必然。¹²
12.语言是在劳动中发源的,但也不仅限于奴隶社会之中劳动者的信息交换,它也在不事劳动的纯粹的“盤诰”中发展。
基于对偶然与必然的侧重,文学与语言逐渐在社会发展中分离了开来。(不意味着偶然与必然因此据语言与文学完全的切割开)
文学就是语言形式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就集中在这里。文学相比语言并不具备某种独特性,他的价值判断依赖于历史传统与趣味创新的文学批评。如毛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解决“我们的文艺是为什么人”的深刻意义就在于将社会主义大众文学纳入文学创作传统。
另一方面则是在意识xing tai方面。在这里经常能看到文学是集体劳动的副产品的说法,将文学看作是真的反映,这就是把真与美混淆了起来。在根本上不符合前面所讲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德意志意识xing tai》中提到语言是一种实践的,即为自己也为别人存在的现实的意识。
经过近代语言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知道,这是因为符号不是一种固定的社会产物,而是在现实人际交往中传播的差异,这即是一种社会化进程,又是一种个性化过程。
因此文学语言是一种符号而非信号,它只具备中介作用,而非刺激作用。所谓的文学的意识形态实质是创作主体或传播主体与审美主体。而就抽象的文学而言,不能加以意识形态思考,因为它不直接指向某一团体或阶级的利益。如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当中提及到的“语言没有阶级性,只有民族性。”联系之前语言与文学的关系,文学也是大抵如此的。
可如果文学就是语言,那为何又要加以区分呢?
如果说两者之间都具有某种终极追求的话,语言毫无疑问在求着“真”,一种可以被不断重复的东西,我们的逻辑判断正是基于这种原则的。
而文学追求的是“美”,与之相反是转瞬即逝的自我消耗。在之前的解读中指出了读者对作品的毁灭,而在这里则需指出写作对作品的毁灭也同样适用。(见图2⁸)
写作的主要性就在于思想的多余,它发源劳动却不使这种状态延续下去,这种无意义的行为使得其不确保什么,也不产生任何结果与益处。
可这种无意义行为并非无意识行为,无意义行为既包含了劳动又体现了劳动意义的本身(意义取决于无意义行为,以实在的方式出现在它体内)。
而无意义的外在缺失,只有摆脱逻辑与认知才能去加以思考。就语言逻辑的层面上这意味着文学不仅要毁灭自己回归到语言,更是要超越语言。而就人的认知层面则意味着“个体”的死亡。¹³
13.从生理上来说,人“剥离”了所有认知及其相关的器官就死了。从心理或精神上来说,就像马克思讲的:“人来到这个世间没有带着镜子,他总是习惯于拿社会群体当镜子来照。”越是个人的也就越是社会的,这便是个体的自我毁灭。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自我毁灭不意味着个体完全沦为社会的附庸,而是超越了个体的形式。
(为了解释这一部分,我再以无产阶级的意识xing tai作为举例:自主意识的真相,就是奴隶意识,他先是异化了自身随后才产生了自身意识。无产阶级先是认识到自身是无产阶级,随后要消灭整个阶级,包括自身。这个消灭并不是要返回原始的共产主义,而是要在现有的社会基础上迈向新的进程。这就可以看作是无产阶级的自我毁灭与超越。)
至于这种思想的多余是“劳动生产出的能量的多余”,“亦或是能指对于所指的过剩”都不甚重要了。这种盈余残缺的无故流失,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存在但无意义的虚无。
如果非要将写作的这种“功利的非功利”加以具象描述出来,我只能这样进行比喻。
“写作者就像大萧条时期的牛奶工,把思想之甘蜜注入时间的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