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昏了多久了?”我试着问道。
“刚来,今天是在镇上的第一个白天。”
“为什么你和我在一起。”
“我们好歹算同一拨人。有个伴也好,相互照应了。”
我注意到她姿色不错,樱桃小嘴和宝石般的眼珠点缀在白瓷般的脸庞上,以黑色为基调饰以红色的洋装更衬出皮肤的白皙。现在又套上了一件白色的夹克,虽是奇怪的穿着,却显出一股英气来。而且及时在这种命案发生后也镇定自若,还能够给人解释现状,真是可靠啊。但是越想越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话说,你为什么要会与我们同行?”她散发的气质使我觉得我们完全不会有交际。活脱脱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模样,怎么会和我们这种三流混混扯上关系呢。
“那个......”她将视线移开,很明显在掩饰什么,“这个就不要细问啦。”她如此敷衍到。
“哦。”既然她不愿意细说,我也不好追问。我也没有追问的理由。我算什么?我就是一个小混混而已。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我叫张量。弓长张,思量的量。”我双手交叉枕在脑后,如是说道。
“诶,抱歉,忘了介绍了。我叫末那。末端的末,那么的那。”她起身,两手捏起裙角,行礼说到。
末那?姓莫的倒是有,有姓末的吗?有名无姓么?还是网名?等等,我好像从什么地方听过这名字,什么地方来着,好像小时候奶奶念的经文里有——算了,想这么多也只是头疼。
“好了,大小姐,那么我们接下该怎做?”我侧头询问道。
她装作疑惑的样子歪歪头。
“哈,别装了,你早知道不对劲了吧。我们来这里才几天,屁事没有,怎么突然又山体滑坡。要是早就有了,那我们怎么进来的?那警察一听就不对劲嘛。况且这镇子也真够冷清的,这正对着窗户的街上半天不见一个人——噢,也可能是这个地方太偏了。不,我还是总觉得怪怪的,不舒服。”
听完我这一番半是抱怨的话,她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种神情我曾在赌马场见过,是那些赌狗以为自己压准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