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你终于醒了啊。”
“唔...这是哪里?”
我睁开眼,只看见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房间,以及陌生的少女的脸庞——我觉得似乎在何处见过这人——大脑昏昏沉沉的,像是生锈的钟表。这里只有看见木质墙壁和一些木质家具,以及一盏晦暗的白炽灯。空气中霉味夹杂着樟脑丸的味道。那个少女坐在床边的一条板凳上。
“这是村子,露营地附近的村子,叫——好像是叫施家庄来着。”
露营地?这个词勾起了我的回忆:啊,是哦,我和马哥还有李姐刘妹出来玩来着——还有一个人,一个面生的小妹妹......啊,坐在我面前这个好像就是她。
“那三个人死了。”她淡然的说到。
死了?有这种好事?该不会是我干的......我要是有这胆子还会对马哥点头哈腰?我就一怂包。
“把你这小人得志的笑容收收,不知道的还以为人是你杀的呢。”她的语气略带厌恶,“你这脑子转的可真够慢的,你难道不好奇他们怎么死的?”
我笑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三人死了,我俩活着,我昏过去了,也就是说——凶手是这个小妹妹?我摇摇头,不,如果是她凭什么不杀我,我就一破黄毛。应该是露营地的其他人干的。可为什么呢?谋财害命?还是马哥的仇家跟过来了?难道是变态杀人狂?我的脑中浮现出种种猜想,搞得我头疼不已。
“别乱想了,小心又昏过去。”那个少女似乎看破了我的心思——我有这么好懂吗?——不紧不慢地解释道,“不是你干的,也不是我干的,那根本不是人干的出来的事。露营地一共有三拨人,你们,另外一家三口,还有两个登山客,一共四顶帐篷。人死了一大半,活下来只有四个:你,我,那两个登山客,也就是说有两顶帐篷的人没了。遇害者的帐篷都离森林较近,警察说是野狗干的。不知道谁报的案——但幸存者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样子是遇害者遇害前报的案——,警察凌晨就来了.......我不经意间看到了尸体,都残缺不堪,确实像被食肉动物撕咬所致。
“然后我们就到了公安局所在的镇上——你一直怎么叫都叫不醒——,警察询问了一遍我们后,十分抱歉地说通往外界的公路被山体滑坡阻断,给我们安排了暂时居住的民宿。”
她一口气说完了一大段话,听得我是一愣一愣的。见我这副样子,她像是恨铁不成钢一样扶额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