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进程也改变了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态度。政权已经不再依靠这些自发克服了对于同性恋偏见的城市无产阶级,反而开始依靠小资产阶级与欠发达的远东地区。(例如在1925年的土耳其斯坦,苏联刑法典增加了一条针对同性恋的惩罚条款)933 年至 1934 年,恢复了禁止男性同性恋关系的规定,并可判处监禁。1935 年,离婚受到严格限制;承认自由伴侣关系的条款被废除;1936 年,堕胎再次被定为非法。如果用托洛茨基的话来说,“家庭之信条 ”已成为 “社会主义胜利的基石”,那么被视为对家庭造成威胁的同性恋则成为资产阶级堕落的恶习。这种反同的立场在后来深深影响到了国际上的其他康米党,危害到了本该自由发展的,能够成为革命助力的同性恋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