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5804768
( ゚∀。)我怎么觉得我说的和你得出的结论完全没关系呢
1.我两条恢复主题不都是普通人不要去鉴定辨别完美病人吗
但措辞确实不够考究,表达时下意识把ed等同进食障碍了,进食障碍原因比较多样,ed主要是认知问题
另外我说不值得被同情的意思是不要因为坚持“病人都该被同情”又因为“不想同情某人”去开除某人的病人籍,普通人不想去同情表现魔怔的某人是正常的,除了同情和鉴定开除还有不搭理的选项。
心理精神疾病以外的生理疾病一样会让一个人变得讨厌,近身看护的家人都可能尚存不满,更别说不了解的普通人了,不可能强求所有人去共情,普通人做到不额外施加恶意就够了( ゚∀。)
2.我说“严重到一定程度很难说是不是'主观'或'活该'”,不就是在否定其他人认为的此类行为是主观和活该的看法,不建议他人随便下这种定义吗?
而且我说他们的畸形观念会带来不良影响和你强调的畸形观念是不是病导致的有什么关系?畸形观念可能是源头也可能与病情相互纠缠被病情激化,这些细节实际上和这个话题关联不大
我不赞同po把他们当猎奇素材传播的行为,但也不觉得生病=应该被无底线的包容。
我的主旨一直是有病和有错不冲突,既不该一味控诉他们的表现多可恶也不应一味申辩他们实际有多可怜,最好的方式是客观全面的科普( ゚∀。)
另外其实你没有必要拿出一副“我是病人我懂得比你多你肯定是错的让我来教教你”的姿态,我觉得略有冒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