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论:谁都应该去爱上一个年龄相仿的人。
暴论的甲(即前提条件):处在17~25岁,能有一定客观认知水平,思维尚未固化;有愿意学习的心和反思的心,愿意一步步看问题并查阅资料。
详细描述:
1. 这个“爱上”一定要尽量落到互动的实践上,并在实践中总结、理解、认清自己。即使是初步认清了自己,也能知道怎么样更好地对自己(自爱)、对他人(社交)、对事物(世界观)。
2. 存在 不依靠这种方式满足上述结果的方法,但那需要强大的信念与内驱力。然而,具备如此信念与内驱力的人,在这个年纪,往往已经达到了上述的理想目标;没能达到的,往往也不会有如此的信念与内驱力。
3. 爱某个人将目标设置为了外部的对象,缺乏内驱力的时候,一个外来的靶子会更让人有努力的目标。对于年轻化、社交匮乏、缺少经验的肥卿群体们,这样的契机是加深理解的好机会。
4. 岛民们本就不反对“爱”,无论是剧情上的纯爱还是岛民偶发的积极人生感悟,抑或“已婚不飞”,都证明朱军是“有爱”的;反对的是“晒交配”,以及相关的不负责任、不听人言、情绪主导、拉帮结派等传统现充“抱对”行为。
[h] 5. 至少你不会性压抑了。(划掉)[/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