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密法》(BSA)授权财政部从在美国境外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账户中拥有财务权益或签字权或其他授权的美国人士那里收集信息。BSA的此条款要求,如果美国人士在日历年内的任何时间,其所有外国金融账户的总最高价值超过10,000美元,则必须提交FinCEN表格114,即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报告(FBAR)。FinCEN表格114已取代财政部表格TD F 90-22.1,并且只能通过BSA电子申报系统在线获取。
2003年4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将FBAR的执法权委托给美国国税局(IRS)。IRS负责:
● 调查可能的民事违法行为;
● 评估并收取民事罚款;以及
● 发布行政裁决。
美国人士出于各种合法原因(包括便利性和可及性)持有海外金融账户。外国金融机构可能不受与国内金融机构相同的报告要求约束。美国政府使用FBAR来识别可能利用外国金融账户规避美国法律的人士。FBAR信息有助于识别或追踪用于非法目的的资金,或识别在国外持有或产生的未申报收入。
>>如果美国人士在美国境外拥有任何金融账户的财务权益或签字权或其他授权,并且在日历年内任何时间这些账户的总金额超过10,000美元,则必须申报FBAR。
谁是"美国人士"?
"美国人士"是指:
● 美国的公民或居民;
● 在美国或根据美国法律、任何州、哥伦比亚特区、美国领土和岛屿属地或印第安部落法律创建、组织或成立的实体。"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伙企业、信托和有限责任公司;或
● 根据美国法律设立的遗产。
被忽视实体: 出于税务目的被视为被忽视实体的美国人士可能需要申报FBAR。一个实体的联邦税务处理方式不影响该实体申报FBAR的要求。FBAR是根据《美国法典》第31篇(银行保密法)条款的要求,而不是根据第26篇(国内收入法典)的任何条款。
美国居民: 要确定一个人是否为美国居民,应适用《美国法典》第26篇第7701(b)(1)(A)(i)-(iii)条中的居住测试。适用居住测试时,"美国"包括各州、哥伦比亚特区、所有美国领土和属地(即美属萨摩亚、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波多黎各联邦、关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以及《印第安博彩管理法》中定义的印第安土地。
示例: Matt是阿根廷公民。在过去三年里,他每天都实际身在美国。因为根据《美国法典》第26篇第7701(b)条,Matt被视为居民,所以出于FBAR目的,他是美国人士。
示例: Kyle是美国的永久合法居民。Kyle是英国公民。根据税收协定,Kyle是英国的税务居民,并选择作为英国居民纳税。出于FBAR目的,Kyle是美国人士。与美国的税收协定不影响FBAR的申报义务。
金融账户
金融账户包括:
● 银行账户,如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和定期存款;
● 证券账户,如经纪账户、证券衍生品账户或其他金融工具账户;
● 商品期货或期权账户;
● 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年金保单(如终身寿险保单);
● 共同基金或类似集合基金(即向公众开放、定期确定资产净值和定期赎回的基金);以及
● 在任何外国金融机构或提供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处维护的任何其他账户。
示例: 加拿大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加拿大免税储蓄账户(TFSA)、墨西哥个人退休账户(Fondos para el Retiro)和墨西哥退休基金管理公司(AFORE)都是需要在FBAR上申报的外国金融账户。
示例: 外国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不需要在FBAR上申报。
示例: 持有虚拟货币的外国账户不需要在FBAR上申报(除非根据31 C.F.R. 1010.350,因持有虚拟货币以外的需申报资产而成为需申报账户)。根据FinCEN于2011年2月24日发布的FBAR法规,这些基金目前无需申报,但FinCEN通知2020-2表明FinCEN打算提议修订法规,将虚拟货币纳入31 CFR 1010.350下的需申报账户类型。
在美国境外的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账户是外国金融账户。决定一个账户是否为FBAR目的下的"外国"账户,取决于账户的地点,而非金融机构的国籍。如果账户位于以下地点之外,则属于FBAR目的下的"外国"账户:
● 美国各州,包括哥伦比亚特区;
● 美国领土和属地,例如:
•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
• 美属萨摩亚
• 关岛
• 波多黎各联邦
• 美属维尔京群岛
• 太平洋岛屿托管地
● 《印第安博彩管理法》中定义的印第安土地。
示例: 在美国银行设在德国的分行维护的账户是外国金融账户。
示例: 在法国银行设在德克萨斯州的分行维护的账户不是外国金融账户。
示例: Ed是美国公民,通过位于纽约的证券经纪人购买了法国公司的证券。Ed不需要申报这些证券,因为他是在位于美国的金融机构购买的这些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