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预警)反驳一下这种言论,如果真的想偷梁换柱,又哪里会搞普法宣传( ´_ゝ`)轻罪封存的试点、违法记录事实上不可常规查询等等现实情况就说明了治安管理处罚记录封存有充分可行性,委员会在适用范围上修改当然会觉得没什么问题(未成年人记录本来就封存,更恶劣的犯罪都封存)
而且舆论一开始的争议点就是吸而不是未成年的问题,公众的情绪来自那句“少爷又吸了”,和未成年球关系没有( ´_ゝ`)
当然我也觉得很多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不够完善,主要是那些网上平台没人用,民间讨论局限在自媒体平台,弄得上不通下不达的,只有阴阳怪气的视频才有讨论度。
但本次立法本身还是符合程序正义的,很难想象人大根据立法法废除已经通过的新法( ´_ゝ`)恐怕这几个月舆论风波都不会平息